■焦点观察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应成为规范与制约领导权力、消除艺术协会乱象的有力武器
近日,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周一波在党报刊文,严厉批评某些领导干部挤进艺术协会当领导,名正言顺地收钱,默许雅贿。周一波在文章中说,个别人作品低劣,却卖得很火,实质上是利用协会领导的幌子中饱私囊,“党政领导干部应该自觉退出协会主席团。”
周一波的这番批评言论,值得点赞。他在艺术方面有何成就姑且不论,作为领导一方艺术协会的“当家人”,对某些领导干部的非分之举,他原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与人相安无事,然而,他选择了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在党报上刊文批评,估计会得罪不少人,而且得罪的是手握一定权力的地方官员,这或许给他带来一些“麻烦”。
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周一波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党报刊发此文,已经表明了立场和态度。对于艺术群体而言,周一波更像是一位代言人,他发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在他们看来,无论是善于舞文弄墨的领导干部,还是滥竽充数的“艺术家”领导,拼命挤进艺术协会“当官”,无非为名正言顺地收钱,利用领导协会的幌子赚取非法利益。
领导干部能不能进艺术协会?按照常理,领导干部也是人,也可以有各种兴趣爱好。如果确实才艺出众,出任协会会长也没什么问题。但是,从现实角度来考量,情况就复杂了。
作为一个群众性团体组织,艺术协会需要生存和发展,但手头并不宽裕。以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为例,一年经费据报道仅为1万元,想要组织各类活动可谓杯水车薪,其他艺术协会境遇也类似。为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化缘”,很多艺术协会不得不拉领导干部“上船”。事实上,托领导干部的“佛面”,很多协会都在经费支持、政策帮扶等方面得到实惠。
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领导干部进入艺术协会,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副作用。虽说也有一些领导干部仅因爱好入会,平时也能保持清廉,做到洁身自好,但不能排除的是,确实有一些领导干部加入各种协会是为攫取个人利益。
把权力触角伸进艺术协会,借用合法外衣大行腐败之实,不但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更破坏了艺术应有的尊严和健康。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在任期间肆意贪腐,为避风头进入协会任个一官半职,既能暗中保身,还能“洗钱”“漂白”。从长远来看,领导干部占据艺术协会职位,实属弊大于利。
在不久前召开的文艺座谈会上,习近平指出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同样需要引起警觉的是,文艺也不能成为权力腐败的后花园。我们不能想象,在权力毒奶下滋养的所谓艺术品,能为民众提供暖心提神的精神营养品,也不能把美好的期望,全盘寄托在个别艺术协会领导的竭力呐喊,以及少数领导干部的自觉律己之上。因为公权力无远弗届,文化抗力毕竟有限。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理应成为规范与制约领导权力、消除艺术协会乱象的有力武器。之前,为“消肿”“汰劣”,陕西省书协曾制定了《关于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班子淘汰机制实施办法》,规定对违法乱纪或无故不参加活动超过3次者、因工作繁忙一年内一次活动都不参加者、不称职者等,可以罢免职务,同时民主选举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产生了较好效果。
以此为镜鉴,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层面,应对领导干部进入艺术协会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范,彻底斩断滋生权力腐败藤蔓,有效维护艺术发展的良性生态,营造出一方文化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