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最新反馈意见中指出,利用节庆及婚丧嫁娶收受礼金这一问题仍在多个地区和单位存在。在全国查处的6万多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收送节礼”的“案发率”排名第四,5000余干部因此被处理。专家指出,打着“人情往来”幌子的行贿受贿,犹如堤中蚁穴、舟底虫蛀,一旦放松警惕将堤溃船沉。
我国传统文化讲究人情往来,逢年过节走亲串门都有互相送礼的习俗。而部分官员则利用这种机会,在“人情”牌底下行贪腐捞钱之事。由于人情本身具有一定隐秘性,又与民俗混杂,故很难将官员的“人情腐败”与正常的人情往来区别开,致使“人情腐败”到处蔓延,成为腐败的高发地带。
每年因“人情腐败”落马的官员不在少数,涉案金额也有大有小,但值得警惕的是,很多落马官员并没有认识到“人情腐败”的危害,反而为其辩护,认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不应该归为腐败。当然,不管官员怎么狡辩,都不能改变“人情腐败”的事实,必须为其贪腐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而从中央巡视组公布的数据看,“人情腐败”显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此不可掉以轻心。显然,在反腐进程中必须把公务员的人情往来纳入监管范围,并制定可操作的制度规范,超出一定额度的,均视为受贿。“人情”不是贪腐的“挡箭牌”,对于隐瞒“人情腐败”行为的官员,应“零容忍”,一经查出来,就要严肃处理,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官员不敢再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