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有关公交司机玩手机撞死骑车老人的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位司机以时速70公里左右的车速行驶,监控视频显示,司机4次掏出手机,在不到7分钟的时间里,一共低头看了39次,这就意味着,他每一次低头,汽车就开出去近20米。结果,就在高某看手机的时候,公交车与骑自行车的杨某发生碰撞,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的关注,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有与会人员建议,将开车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11月2日央广网)
近年来,开车玩手机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一大隐形杀手。聊QQ、看微信、刷微博、打游戏……只要开车玩手机,都会妨碍安全驾驶。信息化时代,随着开车玩手机的人越来越多,小玩怡情,但如果玩大了,付出的代价往往是不堪设想。现实生活中,边玩手机边开车,血淋淋的教训并不少见。相关资料表明,开车玩手机导致事故的风险比通常情况下高出几倍。同时,开车玩手机还会影响到其他车辆的通行效率,进而加剧路面车辆拥堵,不利于道路的畅通有序。值得一提的是,据相关部门的测试调查数据显示,人在开车玩手机时遇到的潜在危险,与人醉酒后驾车存在的潜在危险是同等的。
在其他国家,开车玩手机,面临的后果很严重。比如,英国将开车玩手机视为与酒后驾驶同样致命,如司机开车时因发短信等行为分心,造成致死车祸,肇事司机将面临最高14年的监禁。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则把开车玩手机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诸如此类的重罚,让驾驶者不自觉就树立了规则意识。
而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扣两分的处罚。正是因为200块钱的违法成本太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警示作用,使得不少人不拘交通“小节”,开车玩手机这种陋习依旧是我行我素。如果开车玩手机一旦入刑,像“酒驾”那样加大处罚力度,等于对驾车人戴上了一顶“紧箍咒”,相信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开车玩手机。说到底,现行法律对“开车玩手机”的处罚过轻,可以说是交通事故频发的症结所在。
有句话说得好:没有对于生命权的法律保障,一切人权的法律保障都将流于空谈或者化为乌有。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委员建议驾车玩手机入刑,值得一试。特别是在我国机动车迅猛增长的背景下,唯有重拳打击,才能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