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每日电讯:如何防止刘迎霞强购国企案的重演

周俊生

2014年10月20日09:5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如何防止刘迎霞强购国企案的重演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原市委书记杨信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后,“最美政协委员”刘迎霞在杨信支持下强行收购齐齐哈尔市自来水公司一案,近日再度成为媒体的聚集点。刘迎霞名下的民营企业翔鹰集团,在成为国有企业齐市自来水公司的控股股东后,当地居民饮用水价格曾达到每吨4.2元,超过北上广等大城市。

  回过头来看,这起当地政府主导的收购案,与国有企业改革要达到的目标完全相悖。为什么在改革的名义之下会出现这种荒唐的案例?除了权力失控所滋生的腐败以外,对国资国企改革缺少明确目标是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国资国企改革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很多省份已出台改革方案。扩大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空间,让更多民资通过市场竞争取得发展的机会,是必须坚持的改革方向。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改革进程中,必然会涉及一些国企将部分甚至全部股权出售给民营企业的情况。而在这种交易过程中,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政府不能主导市场交易。

  如果不能正确把握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两只手”命题,减少政府对市场不必要的干预,那么,类似刘迎霞这样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强购国企,导致国家和民众利益遭遇损失的事情,就很可能会再次发生。

  要防止刘迎霞强购国有公司的事件重演,关键在于政府必须守住自己的边界。一方面,政府应该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履行好其作为国有资产守门人的职责,在国企股权出售时不能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由贱卖国企,而是应该通过市场招投标来发现公正的交易价格。

  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依赖政府向其进行政策倾斜而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虽然能在一定时期内做大,但由于缺乏市场竞争的历练,大都难以保持长久的生命力。因此,政府必须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在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的竞争中保持中立立场,担当好市场秩序的监管者和捍卫者角色。

分享到: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相关专题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