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拟禁售电单车、在限摩区禁售摩托车以及在中心六区禁售人力三轮车;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广州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意见一出,立即引起热议。
早在2006年11月,广东省政府已经批准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行驶,多年过去却屡禁不止。关于广州为什么要禁电动车,也早在8年前就有过激烈的争辩:摩托车被禁后,电动自行车成为许多市民首选的代替交通工具,给交通秩序带来了许多问题,也造成市内意外交通事故快速上升。于是广州市以“缺乏有效管理手段,影响交通秩序”发布了禁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
既然是缺乏有效管理手段,又为何要直接从源头斩断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而不是从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出发呢?
电动车节能环保且便捷,大大方便了普通市民的出行。广州市珠海区一家电动车店店主表示:如果禁止电动车上路,肯定会对市民的生活带来不小的影响,对像她这样的生意人更是斩断了其正当合法的经济来源。快递员谢先生也认为禁售摩托车会对他的工作产生很大影响,如果快递员都将电动自行车换成自行车送货,不仅一次装不了多少货,身体也肯定会吃不消的。
政府这种“一刀切”的懒政做法,实在是不能不让人心生质疑。低素质群体和不规范管理制度是出现电动车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电动车本身,为什么要禁售电动车?政府执政从来都不能从管理方便出发,而应以最大限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顺应民意才是上上策。
面对电动自行车存在管理疏漏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规范电动车行业的管理规范,从生产和销售入手,严厉打击不合格厂家和非法改装,还要改变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市民,进行文明骑车宣传,完善电动自行车行车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这才是解决电动自行车问题的关键所在。绝不能让“管理难到位就全面禁行”的粗放管理模式“横行霸道”。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