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官之际,晒出了对各地“政绩工程”的治理清单:全国叫停663个“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存在弄虚作假的436起问题中,共有418名个人被查处。这是中央首次大规模叫停“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新华网 10月15日)
许多落马官员都与各种工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做决策时头脑发昏,保证时信誓旦旦,出问题后假装后悔,解决不了问题时拍拍屁股溜之大吉了。究竟是谁给了他这样的权力,让各种烂尾工程横生乡野,而且在被曝光处理或者决策官员落马后,还继续成为纳税人需要填补的“钱窟窿”,遗留诸多难以化解的社会矛盾。
为啥如此多官员热衷于搞“花架子”,钟情于大兴土木,大搞“面子工程”。内部原因不外乎两种:一是在旧有考核指标体系的怂恿下,官员抱着急于求成的思想,奢望短时间谋取“GDP”上的突飞猛进和城乡建设面貌的改头换面,招致了“短平快”项目的纷纷落地。二是官员们常挂在嘴上说的“要想富,先修路”,修的本是百姓致富路,不想变成利益集团敛财路。他们通过各种工程,实现着各自的利益输送。
一些“政绩工程”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举债建设,需要不断用财政为决策错误埋单。这样的错误决策对一个地区造成的发展伤害可能是永久的,持续消耗着一个地区的发展后劲。要想真正消除“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余毒,靠事后的严惩和补救肯定效果甚微,最关键的还是堵住工程上马的“口子”,源头治理、强化监管,让贻害无穷的烂尾没有“出场”。
一是要彻底转变“唯GDP”考核导向,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引导官员们将重点转向结构调整、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上,让那些默默无闻、甘打基础的好干部不吃亏。
二是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审批与建设环节的监管力度。工程建设历来是腐败问题高发、多发领域,“大楼建起来,人倒下”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特别是要重点对立项审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支付、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当增强工程透明度,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三是要建立领导决策终身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遏止各种“败家工程”。衡量一项工程是“民生”还是“败家”,关键看是否给百姓带来实在的利益,是否有利于改善民众生活,否则就是瞎折腾、浪费钱,就是“败家工程”。要完善相应的责任问责和法律制裁,凡是在绩效审计中、在事后监督中,发现有因决策失误导致浪费国家和社会巨额财富的行为,无论决策责任人的岗位调动、职务升迁、在职与否,都要进行责任追溯与惩戒。
一个“烂尾工程”流失的不仅仅是国有资产,危害的也不仅仅是社会利益,更重要的是丢了政府的“公信力”。切断“工程余毒”,重不在事后惩处,更多的是应该堵住各种工程的“口子”,让余毒不再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