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些人发起“占中”非法集会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处置、稳妥应对,赢得了市民的广泛认同,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占中”组织者以特区政府为靶子,不断制造议题、挑起纷争,极力打击行政长官威信、阻碍特区政府施政。任何关心香港、爱护香港的人,都应该对这种以“私愿”劫持“公意”的行为说“不”,都应该在法治的理念下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
当前,香港政制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阶段。按照基本法,特区政府经过广泛咨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有关报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特区政府将在短时间内启动第二轮政改咨询。这一过程能否在合法前提下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2017年香港能否如期落实普选。然而,一些人却无视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不惜策动所谓“公民抗命”,公然以“占中”这种违法方式,逼迫中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让步。为了实现这一企图,他们把矛头直接对准了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罗织罪名、编造谣言,企图把中央信任的行政长官逼下台,在香港上演“颜色革命”的一幕。只是他们选错了地点,注定归于失败。
民主必须建基于法治之上,而不能是少数人的暴政,更不能成为极少数人无法无天、恣意妄为的借口。在“占中”活动中,一些人冲击正常社会秩序,瘫痪交通、祸及民生,令人愤慨。特区政府及警方依法处置非法集会,是维护社会治安、捍卫公众利益的职责所在,也是维护法治的必然要求。试想,如果对违法行为都坐视不理,谁来捍卫香港的核心价值?如果对违法分子都纵容姑息,谁来保护那些守法的市民?法治是最大的公共利益。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就是尊重特区政府和警队的尽职之举,也是维护700万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
稳定是福,动乱是祸。对于香港的民主制度发展有不同诉求,可以求同存异,也可以通过各种合法方式表达。中外无数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如果因为有人发动激进违法行动,进行政治勒索就屈服,只会换来更多、更大的违法活动,只会加剧动荡和混乱,社会就永无宁日。坚定不移支持梁振英行政长官领导的特区政府依法维护香港稳定,才能保持香港良好的营商环境,才能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也才符合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以及外来投资者的共同利益。
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都有遵循和执行基本法的责任,都有维护法治的责任。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定不移地支持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依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