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午,在江西鄱阳县芝阳路怡金酒店旁的一家鲜花店门口,花店老板将鲜花摆放出来清灰,此时,路过的城管要对鲜花进行收缴,双方发生冲突,10多名城管参与围殴。(10月12日光明网)。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殴打商贩在各大媒体中屡见不鲜,就因为暴力执法,城管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与日俱下,人们对城管逐渐的产生了厌恶之情。
透过一些城管暴力执法行为,我们可以看到其骨子里畸形的执法思维,那就是唯我独尊的,我说出的话就是法律,你必须遵守,如果不遵守我说的那就是违法,我就有权力对你进行谩骂乃至殴打。
城管与百姓之间发生的社会冲突事件,一桩又一桩在各种媒体频繁出现,让城管的整体形象被污名化。也严重的损坏了国家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行政执法属于公共权力的行使,要求执法者首先要遵守法律程序,文明执法、依法行使公共权力。拳脚相加式的执法是野蛮的,一个以民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政府的执法者,如此“暴力执法”,岂不让民心越走越远?人们还能寄希望于国家的执法部门吗。
文明执法或许才是城管的唯一出路。执法难免会遇到一些障碍,关键在于通过怎样的方式去化解障碍和矛盾。笔者认为,城管要想改变在公众心中的形象,还得从自身的执法手段中找原因,要坚持文明执法。这样,城管的形象才会在百姓的心中慢慢的变好起来。
城管就必须有城市管理者的样子,为百姓办实事,协调各种城市问题。只会用暴力行为对付老百姓,怎么能不让老百姓深恶痛决?城管如果无视百姓、欺负百姓,那与地痞流氓没有任何区别。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