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工作人员转发给《法制日报》记者一条微博链接,微博中称,“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9月22日《法制日报》)
针对网民质疑,红会有关方面解释称“红十字会卖血获利39.35亿元”的说法严重失实。红会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向记者介绍,根据献血法规定,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在参与无偿献血工作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也均不隶属于红十字会。这一解释或能摘除红会从中牟利的质疑,但却无法打消公众对于“免费献血却高价用血”的质疑。
从道理上说,献血者献血是完全免费的,采集血液的机构也是打着义务献血的宣传口号和操作方式来采集血液的,如果说相关采血机构“卖”给医院每200毫升一袋血200元,还有一定的合理性的话,那么,医院再行转卖给病人却直接将血液抬价到500元到600元,恐怕没有多少说服力。从“200元抬价到500元或600元”,是各地普遍的做法,其名称被医院统称为互助金。比如辽宁省实施《献血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实行无偿献血互助金制度”,临床用血的公民,本人未献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参加无偿献血的,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三倍交纳互助金。这正是“200元变600元”的出处,但互助金的背后却是“互助对象”互助义务和责任的严重不对等。假设一名患者交缴了“三倍互助金”后使用上了“高价血”,但等到他下一次献血之后却“收不到使用者”的互助金,因为属于“义务”他不会得到一分钱;而前面提到的该患者以用血方式缴纳了“互助金”,最终也不会返还到当初的献血者手中。如此分析,这笔每个200毫升都会有的数百元互助金“互助”给了谁?一年数百亿元的互助金究竟流向了哪里?
另外,即使是一个纳入法定的“200元基本血价”也有诸多值得怀疑之处。据卫生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一袋200毫升的血液中售价200元,其实包括献血前体检、血液快速检测约20元;采血袋30元,加上相关耗材约50元;血液检测费约160元;宣传品、纪念品等约50元。卖给医院200元价格并不高。问题是,以集中方式处理办理的检测费用为什么要高达160元?一个采血袋,涉及百万千万计的数量,定价30元是不是偏高?况且,献血和供血救治病患本身带有公共公益属性,所谓的检测费用、血袋费用等是不是“成本价”?或者说为什么不是“成本价”?不排除这些“费用”中仍包含有采血机构和相关医院的“利润”,因为,目前并没有任何资料和数据证实国家有关方面在“献血”到“用血”的后续环节进行了补偿补助。如此分析,血液采集机构、医院保持基本利润的做法是客观的存在的,那么,献血者“免费提供”,而中间环节和后续环节却要“层层营利”、“层层扒皮”,这样的采血、供血和输血,算不算是在“喝献血者的”血?
就献血义务,受血却“天价”的问题,近年来多有诟病。早在2004年,媒体就曾广泛披露和报道“用血互助制度”和“互助金”中的猫腻;2011年,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发微博质疑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会一袋血200毫升,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500元。”这些质疑和悬疑的背后,或有红会躺着中枪的可能性,但多年的媒体和公众连续质疑足以说明在义务献血、“有偿用血”领域,费用收取、患者支付等诸多方面存在重重内幕,一年多达数百亿元的“购血款项”和“采血用血费用”背后,有太多太多的谜底有待揭开。
一袋义务献出来的血液,“倒手”到患者手中高达600元,值得追问的疑问太多。一年多达数百亿元的“涉血款项”,多年来已经成为公众心中挥之不去的“血疑大案”。希望有关方面能正视民意诉求,尽快给公众一个明白交待,真正让这部“血疑大片”真相早日大白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