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作家马伯庸在微博中称,一家栗子店突然歇业,还留下一张告示。微博附图说明,栗子店老板张先生,因栗子质量不好,心存愧疚,写了一封200余字半文半白的“罪己书”。该“罪己书”被网友转发到网上,短短一天转发量超过一万。不少网友感慨“业界良心”,也有网友质疑为炒作。(9月9日《新京报》)
一“书”激起千层浪,“良心派”和“作秀派”各执一词。“良心派”称赞店主是现今少有的“儒商”,而“作秀派”认为用文言文形式写的“罪己书”引人眼球的炒作才是关键。
开业第一天,自己家卖出去的栗子出了问题,这是事实,想必不难求证,而歇业寻找好货源,开业后是真是假也是一尝便知。商家确实是“良心派”的话,我们为什么不能宽容的让他“秀”一下自己的诚信经商之道呢?
反向思考一下,一封“罪己书”为何饱受追捧?如果一个社会诚信之风大行,人们还会对一个秀良心的店主如此争论吗?说到底,当今社会中“奸商”普遍的畸形常态才是这场“良心秀”获好评的土壤。
笔者曾听闻,古代的米商做生意,除了要将斗装满之外,还要再多舀上一些,让斗里的米冒尖儿,得名无尖不商。后来随着时代发展,风气改变,“尖”也就变成了“奸”,无奸不商成了人们形容不良商人的代名词。
一封“罪己书”引发的风波,足以证明当今社会诚信缺失的严重。在这种环境下,笔者认为除了监管要跟上以外,商家自律才是解决诚信缺失的根本之道。假若“罪己书”真是一场十足的作秀,那么只要它秀的是好的品格和风气,我们为何不让它秀呢?“有”才能秀,秀才能“广”,笔者期待的是一个“人人皆可秀”的社会,更是一个奸商回归“尖商”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