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9月9日 《北京青年报》)
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引发热议,对一名身怀有孕的女人做出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没有人性,试推测一下:若是当初“吴良彩”交了所谓的20万元的罚款,就没有了后来的一系列被迫帮助派出所的工作人员“钓鱼”的事情发生了,但是谁又甘心掏出20万元的无凭无据的所谓罚款呢!
对于地震、山洪等天灾我们无法避免,对于意外事故的发生,人们也只能是默默接受。但对于这种身为执法者的知法犯法,钻法律空子,为自己谋福利的行为实在是罪大恶极。文中提到在此次事件中多次出现并在事件中起重要作用的“胖警察”在调查中再次不知所终。警察以执法为名欺诈勒索商业从业人员,就等同于是一个敲诈的黑社会成员。这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身为人民的保护者,反倒成为了人民避之惟恐不及的瘟神。
广西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事件,并不是发生一次两次,相信派出所的相关领导都难逃干系,除非他们都没有认真的上班,失职渎职。对于多次的各类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事件,每次都能在相关的调查回复中看到临时工等身影,以便推卸相关领导的责任。盼望着,相关部门应以“黑社会”从重定性执法犯法的人员、严厉打击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杜绝让这种“钓鱼”执法害国害民的事情一再发生。
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央行在研究将持卡人套现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这种行为增大银行的风险,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将破坏社会的诚信环境,阻碍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信用卡套现增加了我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并且对于持卡人个人而言,信用卡套现行为也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风险。表面上,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实质上,持卡人终究是需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后再向银行借贷资金就会非常困难,甚至还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同时,针对此次事件的发生也为那些贪图小便宜的商家敲响警钟。如果商家没有贪图这种小便宜,做违法犯罪的事,这些钓鱼执法就没有发展的空间了,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人被“钓”。希望广大的民众以此为戒,做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同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