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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警”敲诈强奸“失足女”,“老子就是法”作祟?

吴点墨

2014年09月02日10:2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广东英德公安局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敲诈勒索一失足妇女,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对此,英德市公安局回应,目前,涉事3名辅警已被刑事拘留。9月1日,英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表示:“此事基本属实。”(9月2日南方农村报)

作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警察在人们眼中本应该是知法守法、执法公平的高大形象。但广东英德公安局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在办案的过程中,敲诈勒索一失足妇女,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不知这样的“色警”,把执法权力异化为“个人爱好”时有着怎样的思维?

辅警要求“性贿赂”,暗示了“官本位”思想作祟。作为执法者,如此行为违法岂能不知?但为何还能“理直气壮”地发泄兽欲?其根本原因,便是“官本位”思想作祟。别把辅警不当官,只要有“官本位”思想,但凡有一点执法权“公器”可用,那就是这些人的“私器”。在失足妇女面前,习惯了吃拿卡要的辅警就是“天王老子”,不敲诈白不敲,管你愿意不愿意,和你发生性关系那是高看这失足女,真将有权不用枉做官的理念发挥到极致。

辅警要求“性贿赂”,凸显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思维的缺失。在日常工作中,本应“法”字为重,但这些辅警却别出心裁的“色”字当先。显而易见,涉事警察把“私密爱好”当成了“办公需要”,把“个人兴趣”当作了“规章制度”。在“老子就是法”这一错位思维的指引下,涉事警察开创了“用下半身”办案的“先河”,堪称古今中外“色警”先锋。这样的始作俑者不坚决惩处,党纪国法将置于何地?

辅警要求“性贿赂”,警示还要把从严治警真正落到实处。当前,中央要求严格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盖因政法工作是群众利益诉求的“救命稻草”。一旦这根“稻草”被腐蚀,后果将不堪设想。广东“色警”事件虽属个案,其危害性有限,但却极具代表性。尤其是第一线的基层执法人员,各种执法犯法的行为直接损害着老百姓的实际利益,也直接损害着司法公正的威严,败坏着党和政府的形象。

因而,在我国进入改革深水区、矛盾凸显期的当下,政法系统必须狠抓从严治警,打虎拍蝇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做到执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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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嫣(实习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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