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讯 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福州福飞路国棉永辉超市旁的恒力博纳工地从今年3月份起到现在,经常彻夜施工,弄得周边的居民苦不堪言,希望施工方能采取一些降噪的措施。而记者调查发现,按照有关规定,22点至次日6点,工地不得施工,但有关部门的回应是,“这个项目属于市重点项目,我们默许他们可以在夜间施工。”(8月26日海峡都市报)
按照有关规定,22点至次日6点,工地不得施工,这是制度,这是法律,所有的工程都应该遵守,而这里却因为重点工程,就不遵守了,这当然是不行的,制度法规不能在重点工程面前疲软。
重点工程,多是地方建设的重大工程,越是这样的工程,越应该遵纪守法,这个重点不仅应该是工程的重点,也应该是文明的重点,应该成为文明建设的标杆,只有这样,才能引领其他工程文明。
如果重点工程就例外,就默许夜间扰民,那么,必然产生恶劣影响,必然导致公民对重点工程的民怨,而这种民怨情绪也直接影响了重点工程的社会综合效益。重点工程不能建立在积累民怨的基础上,以民怨为基础的重点工程不会稳固。
以前有句话叫“刑不上大夫”,现在,有些地方是刑不上“重点工程”,其背后必然也是权力对制度法规的凌驾,这种做法不行,是历史的倒退,与现代和谐平等民主的文明社会不合节拍。
期盼相关执法部门对违反规定的重点工程进行执法,要刑上“重点工程”,重点工程必须遵纪守法,不能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