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出台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按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4个方面进行考核,得分由基本项、加分项和扣分项3部分构成。同时,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窗口,建立诚信档案,监督记录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将诚信量化指标纳入公务员绩效考核等,让诚信与考核、奖惩、晋级直接挂钩。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诚信既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石,亦是传统文明与现代精神契合点。重构诚信体系,关键在于制度建设。不久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勾画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为诚信建设制度化指明了着力方向。郑州从公务员诚信开始,以此推动社会诚信机制的建立健全,用网友的话说,这确实是“抓住了牛鼻子”。
公职人员守信,则权力作为澄明。一方面,它有助于身先士卒,发挥好公务员的带动作用。在公序良俗的遵从层面,中国自古重视吏治的示范意义,乃至出现“治吏”重于“治民”的观念,韩非子甚至主张“治吏不治民”。诚信固然是一盘棋的制度建设,但毋庸置疑的是,公职人员守信,有助于官德建设、乃至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它对权力公信的重塑大有裨益。这些年,因为公共事件中的隐瞒、推诿、不作为,少数地方部门已经陷入“塔西佗陷阱”,说了没人听,说了没人信。当真刮骨疗伤,就得从“人”着眼、从“官”入手,在责任政府的理念之下,谦抑透明、真抓实干,以人格化的诚信作为,塑造当代政府的风骨与信誉。
孔子云,“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习近平早在地方主政时,就提倡“为政以德”,强调为官者要以德施政,以“信”赢得百姓之“心”。公职人员只有自省、自律、自责、克己,权力才能真正有敬畏心、同情心、责任心。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地方部门对公职人员的诚信度先要求、高要求,可谓合情合理,合法合规。本月初,广州市也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征求意见稿。根据《规划》,广州市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切实将诚信状况作为公务员招录考察、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重要依据。可见,诚信列入公务员考核,已是大势所趋。
不过,在为诚信纳入公务员考核点赞的同时,也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道德考核的“手”越界无度,将诚信建设异化为私权干预;二是过分追求量化,而忽略了诚信氛围建设,导致诚信教条化、庸俗化、数字化。
不管怎么说,以官员诚信带动社会诚信,这是诚信建设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