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积了两个月的医疗垃圾,经多方协调仍无人管,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将时任市卫生局局长请来,人大代表黄晔第一个面斥该局长:“当官不为民做主,如果你觉得你处理不了这事,人大可以罢免你,欢迎有能力的人接你的班。”结果,那些医疗垃圾会后三天就全部烧完,整改到位。(8月25日华商报)
作为民意的使者,人大代表肩负了社会各界的热切期望。人大代表只有充分发挥自身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行使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发声的“特权”,民众的利益才会得到更为切实的维护。人大代表这一角色意味着自己是选民的代言人,意味着“为选民呐喊”是自己的职业姿态,意味着参政议政督政是自己的权力更是自己不可推卸的职责,意味着“你无权保持沉默”。所以,人大代表就应当像黄晔代表这样敢于直言,勇于发挥监督建言职能。
近些年来,各地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识与能力,虽然都有了很大提高与进步,但毋庸讳言,仍有部分人大代表发言依然习惯于“唱赞歌”,依然习惯于“会议上的空谈家”和“会议外的沉默者”。不敢直言政府工作当中的不足,不敢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与诉求。因此,是否敢于对政府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是否敢于为民发声,是检验一位人大代表称职与否和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准。实践证明,惟有切实强化人大代表的“为民说话”意识,使广大人大代表敢于和善于通过自己的“言”与“行”来践行监督权,人大代表的素质才可能有质的提升,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刚性形象才能真正树立起来。
人民代表只有时刻想着人民,才能成为敢言者。正如黄晔所说,“人民选你做代表,就是对你的信任,你必须竭尽所能依法履职。”当然,“敢言”不是凭空“放炮”,需要有备而来,所谓“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黄晔之所以敢言,是建立在她的调查研究之上的。对于榆林市的医疗垃圾两个多月没有焚烧,垃圾堆积如山,蛆虫爬得满地的现象,黄晔在听到群众反映后就去现场查看,然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结果各部门相互推诿,没人出面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她才建议人大常委会召开质询会,对卫生局长进行质询。试想,如果黄晔不调查,她哪有敢说出“不为民作主,人大罢免你”的底气,调查研究是黄晔这种人大代表“敢言”的力量源泉。
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为民代言是他们沉甸甸的责任,人大代表在监督上的“不作为”其实就是一种失职,就是对代表证的亵渎,就是对广大选民的失信。要想使黄晔这样敢于直言、勇于监督的代表能够多起来,这就需要从选举人大代表过程中更加注重候选人的参政议政能力等途径入手,真正让那些敢于直言、勇于监督的人士进入到代表的行列当中来,以促使人大监督职能得到更大程度上的发挥与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