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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纠结“冰桶”慈善“掺杂”的娱乐化

章正

2014年08月20日13:5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日在外国因创意接力火得一塌糊涂的“冰桶挑战”公益募捐传到了中国,小米的董事长雷军成为首个受邀参与活动的中国科技大佬,不料一加科技CEO刘作虎却抢先自浇冰水。网友直呼,原为慈善而发起的“冰桶挑战”在中国似乎变了味。(8月19日京华时报)

从陈光标高调前往美国做慈善,让受助者穿雷锋装。到最近,雷军、周鸿祎、刘作虎等名人们竞相开玩“冰桶”游戏,为“渐冻人”筹款。现如今,慈善与娱乐紧密结合在一起,俨然成为了趋势。或许有公众就会有疑问:慈善与娱乐化走得越来越近,会不会反过来损害慈善的本质呢?实际上,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

中国传统的慈善文化强调“知恩图报”的理念,受助者与资助者之间具有地位上的“落差”。而现代慈善恰恰相反,认为慈善本质上是一种利他行为,属于自愿性质,这本身就是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作为公众人物的商业领袖、娱乐明星,采用“冰桶”的方式,不仅赚取了公众的眼球,而且有效地传播了慈善的理念,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渐冻人”群体。从这个角度来看,“冰桶”慈善的效果显而易见,公众的担心显得有些“多虑”。

加上,传统的政府“大包大揽”的慈善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慈善需求,需要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进来。正好,慈善娱乐化适应了这样的要求。作为公众人物,他们本身就具有固定的粉丝群体,也拥有强大的号召力。商界精英、娱乐明星的一举一动牵动着粉丝的心,运用娱乐化的方式,对大众进行生动的慈善教育,同时也能带动一批人投入到慈善之中,本身就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作为公众,无需过度纠结于娱乐与慈善的关系。

当然,随着娱乐形式的多样化,大众对慈善舆论化的担忧并非都是多余。目前,公众人物与慈善娱乐化之间并没有明确的“边界”,我国的法律仍存在盲区,不妨更加明确,做到面对争议的时候有法可依。不仅如此,通过法律的约束,公众人物介入慈善过程中也要更加透明,从项目筹划、资金筹集和资源分配都要有阳光的工作流程,才能经得起舆论的质疑。

不过,类似于“冰桶挑战”的慈善活动,大多是结合娱乐事件、特殊群体而兴起,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就效果而言,短期内非常显著,但并非长久之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不妨归回到现代慈善所提倡的“助人自助”原则,除了要给与短期的帮助之外,更要通过长期的关注,使他们的生活境遇能有所改变,提高受助者融入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资助者的一时造势,后续就放任不顾,成为公益的“烂尾”。

对待慈善,我们无需以“非黑即白”的思维来判断,对于公众人物的慈善活动,少一些道德制高点的质疑,多一些建设性的理解,毕竟,实践才是检验慈善的标准。既然慈善娱乐化提高了公众的参与度,不妨多一些掌声与肯定,所以,我们也不必再纠结“冰桶”慈善“掺杂”娱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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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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