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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变革之路依然漫长

毕舸

2014年08月15日15:5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明确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各级登记机构的信息要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自7月3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之前多次难产的不动产登记条例终于迈出了重要一步,以往不动产登记条例多次难产,原因就在于利益羁绊过多,甚至有媒体报道,相关部委分歧过大,是导致不动产条例几次在内部讨论中就搁浅的重要原因。因此,此次政府突破阻力,一锤定音,至少打破了内部利益铁板一块的阻碍。

然而,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前进之路依然漫长。首先出台的依然是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而令人担忧的是,不动产登记条例是否会重蹈之前“拆迁变法”的覆辙?2010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曾经经历连续两次民意征询,直到2011年1月才正式施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是否也要经过多次民意征询,用一年甚至更长的等待期,才让人看到最终实施的曙光?鉴于之前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多次夭折,目前恐怕谁都不敢报以太过乐观的态度。

即使不动产登记条例最终在万众期盼中得以实施,更大的考验恐怕还在后面。不动产登记机构目前远未实现全国联网,甚至在一些发达地区,同一行政区内部都做不到完全互联互通,更有甚之,有些地区的住房信息还是纸质档案。因此,不动产登记条例必须辅之以的全国不动产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就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投入、一个估计不短的时期,甚至可能面临某些职能部门出于各种目的,不愿或者不及时提供所掌握信息,国土部面临着重重考验。

公众之所以对于不动产登记条例如此关注,实际上主要着眼点还是所谓的“反腐”功能。然而专家早已指出,不动产登记条例主要是服务于政府对于全国不动产摸底、以便于未来推动多项相关改革举措的诉求。比如,不动产分类纷繁复杂,涉及到土地、林地、草地、矿产、水域等各类资源以及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房地产等领域,如此众多的不动产领域如何科学分类并登记,就需要更为完备的标准规范和技术准备,这甚至涉及到大数据这一前沿科技的相关运用是否成熟,因此可以预想的是,其必然要经历试验阶段,有可能会先选择一两个地区进行局部试点,待其相关技术和配套完善之后方能全面推广。

由此可以说,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变革之路依然漫长。不动产登记要从行政条例升级为法律法规,乃至真正嵌入到现实层面,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必然要面对的是反复试验、不断修正相关条例乃至法规,这个过程公众和舆论急不得。当然,再多的难关政府也应有魄力和智慧大胆跨越,改革该加速就要加速,不能让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成形普及“再等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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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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