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圳首个70后正局级女干部,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刘燕日前辞职引起广泛关注。媒体质疑她是因为“裸官”辞职,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刘燕辞职有其个人原因,但多个信源表明,刘燕确属“裸官”,其丈夫拥有海外户籍多年。(8月13日《京华时报》)
“裸官”辞职,本不足为奇。然刘燕辞职却引起关注,缘于其还有未解之迷。
早在2009年,深圳市委就发布了《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在全国率先明确规定,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今年,中组部又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重新定义“裸官”概念,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属于《管理办法》监督清理之列。
然刘燕的丈夫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已移民,其“裸官”身份却长期不为组织所掌握。既使是今年广东省开展“裸官”专项治理,刘燕也非调整之列,直到辞职“裸官”身份才曝光。这到底是治理中的“疏忽”,还是其有意欺骗组织,抑或是有其它不能说的隐情。现在刘燕辞职了,纪检、组织部门不能因辞职了之,有责任将事情真相捊出“水面”。
其次,审计部门实行辞职审计了吗?在此并非有罪推定,而是近年来一些“裸官”早就谋划好了自己以权谋私的“退路”,那就是将家人、财产转移到国外,一有风吹草动就“闪人”。刘燕“升迁快”、辞职“非常突然”等自然引人质疑。那么,审计部门应及时介入,这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也是对社会关注的回应。
“裸官”辞职,职能部门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启动相应的调查机制,筑牢防范篱笆。也只有如此,方能让“裸官”辞职走得清楚、去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