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博主于7月14日在微博发了一组放生的组图,女子将装有毒蛇的袋子打开倒进公园竹林中。毒蛇中有眼镜蛇、响尾蛇等,此举引发众多网友批评。记者曾向该女子求证放生地点,但未得到回应。深圳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称暂时不能多说,事件详情有待调查。(8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这是一宗因自我展示公益行善而引发的“公害质疑”:当事者先是买下包括毒蛇在内的野生动物后高调“微博放生”,等到招致外界热议不休时则干脆删除和隐藏了所有微博;而当舆情焦点指向“放生毒蛇”的地点是在郊野公园时,涉事女子又赶紧发出新微博致歉,并声称毒蛇均被放回了深山野林,但又拒绝回应具体的放生地点在哪里。
媒体的调查称,涉事女博主为一名25岁到35岁之间的青年女子,长居深圳,热衷公益。社会需要热心肠,投身公益、喜欢“放生”,让来自自然的回归自然,这本都无可厚非;只是,既然当事者自曝了“放生毒蛇”的举动,那么究竟把这些毒蛇放在了什么地方,就得有个具体明确的回答,而且要经得起公众的质疑求证。否则的话,你道是“热衷公益”,科这些毒舌对普通的市民来说,无异于“潜藏公害”了。
从社会反响来看,“放生毒蛇”的事情,之所以在过去一段时间后被再度“炒热”,无非是缘于对具体“放生”地点的云里雾里、刻意闪避。网民透过“雪亮的眼睛”,指称微博画面中的竹林和水泥地,应属郊野公园;而一观“大事不好”的发帖女子,则一口咬定是在“深山野林”,还恳请“大家不要再猜测了”。那么,涉事者所称的“深山野林”位于何处?又能拿什么凭证来说明所言不虚?显然值得进一步的质询和追问。
看似善心昭昭的公益放生,倘若无所顾忌地将毒蛇放进了公园之中,那就徒有“公益”之名,反添“公害”之实了;再者,就算这些毒蛇不是在公园里被“放生”,也不是讲随便放到什么山林,便可称作是“深山野林”了。假使这些毒蛇被带到经常有人活动山林,岂非同样是种“埋下祸患”的公害行为了么。
行善积德当提倡,沽名钓誉也无妨。不过,凡事最好能够统筹兼顾、周全思虑,而似“放生毒蛇”这样的所谓热衷公益,事实上则更像另一种的“带毒”炫耀和炒作了。尤其是,当公众舆情直言不讳地提出是否存在公园里“放生毒蛇”的担忧时,当事者却屡屡王顾左右而言他,或是一味希冀外界“别再继续无谓攻击”,等于坐实了一种心虚之态,也更为加重了人们的猜测与忧虑。如此“无事胆大,有事胆小”的缺乏担当表现,势必需要有关部门顺应民意、一查到底,并尽快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来。
微博名人"@五岳散人评得好:“近人环境放生毒蛇是为蠢善,蠢善往往是不道德的。”所以,不管是出于亡羊补牢,还是为了惩前毖后,类似深圳“放生毒蛇”这样的伪公益、害公益事件,最好查而有果、水落石出,既为交待,也是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