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完成西沙海域5个岛礁的灯塔选址,再次宣示了中方主权。在中国南海,油气资源竞争近年日益激烈,如何维护中国海域油气勘探权成为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自上世纪70年代,越南、菲律宾等国利用美国等外部力量的干预,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掠采我南海油气资源。迄今,我国管辖海域已有1000多口周边国家的油气井,我国每年被掠采油气资源超过5000万吨油当量,相当于每年丢失一个高峰期的大庆油田,丢失中海油一年的国内油气产量。
2002年中国与东盟各国签订《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各方约定在争议解决前,不采取使争议扩大化的行动。但一些国家不但不遵守约定,反而得寸进尺。中方却受制于此,一些正常勘探开发作业屡受周边国家干扰阻挠,相关项目开发因此一再搁置。1992年中海油与美国克里斯通公司签订的“万安北-21”开发合同已搁置20多年,至今尚未履行。
从世界油气工业发展来看,从陆地到海洋、从浅海到深海是必然趋势。中国陆地和近海、浅海的油气勘探开发程度较高,发现大型油气田的可能性越来越低,产量增长潜力有限。而国内需求增速一直较高,导致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未雨绸缪,我们必须尽快寻找新的储量和产量接替区。南海中南部作为油气富集区,应作为国家新时期油气战略的重点区域。
中国要尽快制定完善我国海洋相关法律法规,整合优化海上执法力量,同时抓紧制定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把南海海洋油气资源开发和海域勘探权的维护作为重点领域全力推进。
今年5月,“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在西沙中建南区块开始作业,中国首次进入南海进行油气勘探,7月,钻井平台完成任务后迁移,这一进一出都宣告了同样的誓言:以强势姿态进入西沙勘探无可非议,因为主权在我;以胜利姿态移出作业区也合情合理,自己的地盘来也正大去也光明。来有来的打算,去有去的考虑,别人无权指手画脚、说三道四。
中石油和中海油在西沙成功打井,彰显中国的石油公司具有独立进行深水勘探开发的能力,打破争议区僵局的条件已经具备。国家应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各方面提供支持,如在注册资本金、税收、关税、金融等方面制定南海开发的优惠政策,设立主权财富基金性质的南海风险开发基金,出台必要的扶持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使南海开发尽快起步,形成规模。
诚然,在“主权在我”的前提下,我们主动开发和自主开发并不排斥与其他国家合作开发或共同开发。特别是在南海中南部油气富集区,只有合作才能把对手逼回谈判桌前,最终实现共同开发。对一些争议大、敏感度高的区域,可有意识联合国外石油公司联合开发。这实现起来固然不易,但中方需要拿出这种姿态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油气勘探开发作为切入点,推动与台湾石油企业合作,以此开辟两岸合作的新领域。▲(作者是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