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本版1日刊登的《反“四风”当有“拱卒”精神》一文后,笔者感到,从效果上来看,反“四风”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破”,即严肃查处搞“四风”的党员干部,目的是以儆效尤;另一种是“立”,即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机制,为的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远离“四风”。显然,“破”好比西医,属治标之举,“立”如同中医,是治本之策,只有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彻底根治“四风”这个顽疾。
大张旗鼓地宣扬先进典型,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立”。需要指出的是,宣扬先进典型需要坚持一个原则,这就是能经得起大家的质疑,否则,大家就不会认可,更不会自发地向典型看齐。前不久,不少媒体热议的“寒酸县委大院”,就是一个经不起质疑的正面典型。衡量一个领导班子是不是一心为百姓谋幸福,不能单纯地看办公楼是不是陈旧,而应该看他们的每一项决策是不是真正体现了广大群众的意愿,每一件实事是不是真正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每一笔投入是不是真正做到了精打细算。即使要看办公楼,也不能一味地以新旧来评判。
重用作风好、能力强、政绩实的党员干部,是“立”的关键举措。用人是重要的导向。在党中央反“四风”以来,有一批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处理,对这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官员如何使用,本来已有明文规定,但在有的地方却出现了一个不正常的现象,该延期使用的却提前使用了,该降职使用的却提拔使用了,该交流到一般岗位上的却调整到重要岗位了。这种现象虽然是极少数,其负面影响却不可低估,因而不能掉以轻心。
当然,最好的“立”还是建立并实施一套务实高效的规章制度,这是管根本、利长远的办法,既不会因人而异,也不会因时而异。有了这套规章制度,想搞“四风”的党员干部要么无计可施,要么得不偿失,而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就会常记百姓之苦,常想百姓之忧,常做百姓之盼。当前,有的地方反“四风”的成效还不是很乐观,一些党员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还没有得到明显的改观,恐怕是“破”多“立”少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