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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警示责任书”能保“东莞无黄”吗?

蒋萌

2014年07月31日15:2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签“警示责任书”能保“东莞无黄”吗?

背景 :有消息称,整顿后的东莞娱乐场所已有80%恢复营业。30日,东莞召集全市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者,进行打击整治涉黄问题警示谈话并签订责任书及警示谈话记录表。

湖南红网发表刘昌海的观点:签订各式各样的责任书绝对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景,安全生产签责任书、社会治安签责任书、教师监考签责任书、官员廉政也签责任书。但遗憾的是,就算签了责任书,该出的事还会出,该犯的案还会犯。不知道东莞的娱乐场所以前签没签过责任书,但相信前些年东莞娱乐场所黄毒泛滥成灾,绝对不是因为没有签订责任书。因为我们知道,那些落马的官员,都是签过廉政责任书的。法律有规定、是非很分明的事情,不必通过签订责任书来强调。如果东莞真的能够做到“对涉黄问题实行零容忍,力度不会降低。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查处一处”,那么娱乐场所涉黄问题就不会出现回潮。反之,如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责任书在档案柜里摞得再高,恐怕也不顶用。

小蒋随想:责任这种事,本不应因为签订责任书而增多,也不能因为没签责任书而减少。那为什么还要签订责任书呢?一方面,这折射出权与责在很多时候并不明晰,需要哪怕是“正确的废话”的纸面的东西加以重申。另一方面,“签字画押”从理论上会给某些人带来具象化的心理约束。然而,有些人仰仗权力后台撑腰干预,连违法犯罪都有恃无恐,责任书自然被视为“废纸一张”。东莞扫黄取得“阶段性胜利”,某些人恐怕会“老实“一阵子。但是,某些“老毛病”会不会真正除根儿,还得走着瞧。至于责任书,恐怕聊胜于无。

“新户改意见”有哪些利好与局限?

背景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华商报发表杨鹏的观点:《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特大城市当然乐见“严格控制”,因为对其影响不大,而小城市是否愿意“全面放开”?中等城市能否真做到“有序放开”?大城市也完全不会在“合理确定”上玩猫腻?触动利益确实比触及灵魂更难,但要把户籍改革这块硬骨头一点一点啃下来,就需要全力以赴,放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狭隘。

京华时报发表洪乐风的观点:别把农民进城落户的权利,办成强制性的“义务”或“责任”,是这场改革的底线之一。这方面的类似教训太多了。曾经的强制拆迁,搞出来多少人间悲剧;就在新农村建设中,也不乏半强制的“洗脚上楼”,生活方式难习惯不说,赖以为寄的耕地若不复存在,又该何处去讨生活?“我的土地我做主”,尽管并非完整物权,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仍受宪法法律所保护,不侵犯它们才能让农民在城镇化中进退有路。

小蒋随想:“北上广”的人口会被继续严控,落户依然困难。这是因为特大城市的环境与资源承载力已逼近极限。但从另一角度,如果不是这些城市拥有其他地方无法比拟的政策与资源优势,人们何苦背井离乡、在上述地区打拼蜗居?户籍制度被人诟病,并不是单纯的属地化登记,而是户籍与资源以及福利的取得直接挂钩,越是大城市,这种区别差异越明显。从现实看,中小城市由于发展水平所限,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也有限。随着土地价值的攀升,农民也未必愿意放弃土地、宅基地等去换中小城市的“市民身份”。同时,特大城市、大城市的落户门槛依然较高。所以,“户改意见”释放出了政策善意,但利好效应不宜高估。说到底,努力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异,避免资源分配的马太效应,至关重要。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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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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