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8日,年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犯盗窃罪,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由于有8个月身孕,房云云依法进入妊娠待产、监外执行刑期。这个判决旋即引起房云云的疑惑,她给出的原因出人意料:我明明作案是8起,为什么只追究6起?(7月28日法制晚报)
女贼作案6起,取保候审期间竟然打起了偷官员“立功”的主意,原本就够荒诞无稽的了,叫人更匪夷所思的是,女贼如愿以偿,成功从两官员家里分别盗得数百张、价值数十万元购物卡及贵重物品,满以为偷出“贪官”线索,可以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结果公诉和审理时对这两起罪案压根就没提,如意算盘被彻底打碎了。
女贼“偷官减刑”的思维和做法当然要不得,偷官也是犯罪也要负法律责任,倘若偷不出贪官只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加重罪行受到更严厉的制裁,铤而走险减刑预期破灭当然更不值得同情。不过,女贼的费解显然也是大家的费解,取保候审期间两次作案人赃俱获,而且公安部门也有案底,案件审理时何以只字未提?有关方面何以对一个惯犯女贼如此“关照”?
女贼两起偷官案,当地公安部门予以确认,检察部门则回应称没接到其案子,这其中到底是办案程序出了问题,还是司法单位之间工作衔接出了问题,抑或果真出于怜悯包庇女贼?尽管作为旁观者尚不能过早下结论,但真正关照的并非“女贼”而是被盗官员的嫌疑,则显然不能排除,个中要害大家都心知肚明。
既然女贼向省纪委和检察院举报了被司法部门“遗漏”的罪案,相信有关方面不难查个水落石出。女贼将来会被减刑还是被加重处罚,我们固然拭目以待,但“遗漏”案主角到底是否涉嫌违纪违法更值得关注,而办案过程中谁“偷”走女贼偷官的两起罪案,显然不能不查清并给女贼和大家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