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据称,制定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旨在进一步明确二、三级医院的功能定位,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但出乎意料,这个服务能力标准,引起极大的争议。而被舆论猛轰的主要是:“标准”规定,二级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4%,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0.28%。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不超过0.8%,住院手术死亡率不超过1.4%。
用死亡率来厘定服务标准分级,令人不可思议。在现实生活中,死亡率是个敏感的字眼,特别是对有关公共服务或处于高度危险工作状态的机构。任何理智的人都晓得,在这种状态下,风险总是存在的,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百分百避免或有死亡。但是,从人类善良的意愿出发,死亡率为0,是最合乎道德的,可惜,这往往又不可能。
医疗界人士指责,以死亡率来衡量医院和医生的水平是“极其愚蠢的”:“事实是,越优秀的医生救治死亡率可能越高,因为他做的是最复杂最困难的手术,治的是最危重、死亡率最高的患者。挑战医学极限的是他们,为绝症患者带来一线生机的是他们。以死亡率衡量医院和医生的水平,其实是将危重患者置于危险的境地。”
事实上,恐怕卫计委也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有的医院的死亡率会高些?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些医院的安全性就低些?倘若大病重病的人们都涌向死亡率低些的医院,那相关的医院是不是就可以不收治?不收或者少收危重病人,是不是“资质”就会“提高”?如果以上所有逻辑都是合理的,那又将置医德何在?
从数据上看,有关人员已关注到数据的敏感性,把死亡率的限度调到很低很低,但是,这个死亡率的基数又是多少呢?反复住院的算还是不算?转院了的又怎么区分责任?万一遇到重大灾难或者事故,就近的医院岂不是“倒大霉”?
据有关人士表态说,这是为了用数据来评估真实的情况。不错,数据可能是“科学”的,但是当这种“科学”无关伦理时,“科学”就有可能变得邪恶——目前的这种死亡率标准,实际上是让医院千方百计地用手段去“对冲”对自己不利的统计,而这种“对冲”手段,可以说绝大多数与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无关,相反,与离弃公共服务机构的伦理标准有关。从而,对现已颇为对立的医患关系火上浇油,有人预计,这套标准一旦实施,医患关系离“和谐”就更是渐行渐远。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世界上不存在合理的死亡率,所以,绝不应当用死亡率作为衡量管理和运营质量的标准。因为,对于所有的公共医疗机构的标准都应当向最高境界靠拢,而其死亡率应当是0。这也是现代医学在追求的标准和伦理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