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工作人员对政策、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有限,无力对该纠纷进行调处,敬请谅解。”这句赤裸裸“认”的话,不是恶搞,不是谣传,而是丰城市国土资源局在一篇官方回复中正儿八经写出来的官话。据南方都市报援引江西日报报道,丰城市一市民日前投诉“丰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要求纠正错误、调处纷争。于是,就有了丰城市国土局的这番自黑式的“剖白”。
一直以来,出自政府机关单位的一些奇葩回复屡屡见诸报端。四川阆中县国土局曾在答复网友“商品房产权才40年”的相关提问时说:“土地管理法规定住宅最高70年,没有规定非70年不可;40年后,我们是不是还存在这个世界,不要考虑太长远了。”相对于丰城市国土局的气话,阆中县国土局的回复多少还带点哲理,也许负责回复的同志比较爱读书、爱思考?至于一些辱骂、人身攻击或者复制拷贝粘贴的千篇一律式的回复,除了给群众添堵,加大干群之间的鸿沟,起不到任何正向的作用。
据丰城市国土资源局主管此事的副局长涂琼珺称,虽然感觉这样的回复有欠妥之处,但因为该市民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整天找国土局,影响正常办公,所以只好出了一个回复。这位副局长还称,如果认为该局不作为,可以到法院起诉,然后该局再按照法院判决来执行。
的确,当“找局里”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就该找法律,这是比“找关系”或者“找道儿上”更符合文明社会规范要求的行为。但国土局作出的这个回复,既然连副局长自己都觉得欠妥,也就难怪群众不满意了。什么叫“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有限”?这样大言不惭甚至字里行间带着点负气的“自黑”,其实更像是句撒娇的话。作为一个自然人,说两句气话无可厚非,但作为一个机关单位,这样使小性儿,第一显得不大气,第二更容易授人以柄——既然能力有限,那何不退位让贤?纳税人可不是活雷锋,纳税就是为了购买公共服务,既然能力有限,无力调处,就证明这个服务不合格。淘宝还能退换货,给个差评,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不是也可以让能者上、庸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