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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心生不忿”公交纵火等暴戾犯罪

悲悯

2014年07月17日09:3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据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5日发生在海珠区广州大道南敦和路口的301路公交车纵火案件已告破,广州警方于16日11时47分在白云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欧某。据其交代,其因个人赌博输钱、心生不忿,继而在301路公交车上实施人为纵火。(7月16日人民网)

广州公交纵火案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伤。截至今日,今年已发生5起公交纵火案,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弄得人心惶惶。

广州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欧某因个人赌博输钱,心生不忿实施人为纵火;长沙公交纵火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森只因未找到工作且仅剩几十元钱,要“搞点事然后去坐牢蹭饭”纵火;厦门公交起火案犯罪嫌疑人陈水总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因而泄愤纵火。近年来,一系列的公交纵火案,竟都因犯罪行为人自感生活不如意、消极厌世、愤世嫉俗的暴戾情绪直接导致。这是怎样一种暴戾情绪?又是怎样一种扭曲的人生观?值得社会去思考、应对。

公交纵火不仅破坏公共财产,伤害乘客生命,对那些亲历者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还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恐慌,让人们没有安全感。即使嫌犯们的一些人生境遇令人悲叹,但他们把自己的不如意和不满作为报复社会的动机,恶意制造极端事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戕害无辜生命,这是反人类、反社会的严重罪行,绝对不容饶恕,必须依法严惩。

公交纵火是无特定针对对象、效仿度极大、危害极其严重、蔑视法律亵渎生命的暴戾犯罪行为。动辄就把个人不顺归结于社会从而报复社会的极端行为,如得不到有效惩治,将会形成效仿效应,从而引发诸如此类的暴力恐怖行为,让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使社会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无论公交纵火者出于何种目的都为世人所唾弃,对公交车上的人为纵火等行为应人人喊打。不能因为犯罪行为人是弱势群体就施与泛滥同情,那将会纵容罪行助长暴戾犯罪的嚣张气焰,每个人都应理解、支持执法机关的依法严惩,共同打造一个安全的公交乘车环境。

频繁发生的公交纵火案也给我们的公共安全敲响了警钟,要针对公交管理存在的漏洞加强管理;完善公交车上的基础设施和应急设施、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大安检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一律不允许带上车;加大对公交司机和乘务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急救水平;还需要每个乘客和路人在灾难面前,临危不惧、沉着应对、伸出友爱互助之手,合力建设一个安全、和谐、友爱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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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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