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语
辽宁铁岭监狱拖欠狱警工资20年,这跟落实“全额保障”狱政改革措施不力有关,也亟须有关部门以依法行政态度,回应狱警诉求。
“讨薪难”是个老话题,它跟务工人员沾边。可辽宁省铁岭监狱的狱警们,如今也加入到这一行列。
据中国之声报道,辽宁省铁岭监狱从1993年到2013年,一直拖欠狱警的部分工资和津补贴。今年6月,铁岭监狱发布了工资补发方案,但狱警极为不满:一是明明欠薪20年,但方案只解决1993至2003年的十年欠薪;二是之前铁岭监狱是省直机关,之后有属地管理倾向,按之前的计薪方式监狱应补发每位干警3万到5万,现在只补发3千到5千元,缩水近10倍。
应该说,监狱欠薪不算新问题了,其根子就在监狱财政拨款不到位,狱政改革不彻底。
虽然早在1994年《监狱法》就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但长期以来,很多监狱的经费都未得到全额保障。这导致基层监狱为了“生存”,不得不经营企业搞创收。而监狱作为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司法机关,又充当市场经营主体,难免存在角色冲突,也易滋生腐败问题。
所以到2003年时,国务院批转了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启动“全额保障、监企分开”的监狱体制改革。2012年4月,国务院关于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提到:2011年财政拨款占监狱经费支出比重达到87.9%。但全额保障不到位,仍导致监狱系统历史欠债严重,像这次曝光的铁岭监狱欠薪长达20年的问题,像病灶一样时时发作,就是个典型注脚,它影响了狱警的士气,也易诱生腐败。
在这次欠薪风波中,记者问到:何以本该补发工资三五万,变成了三五千?铁岭监狱工会主席刘润表示:“辽宁省监狱局对铁岭监狱进行差额拨款,40%的工资需要监狱自己解决,监狱效益不好,导致工资发放困难。”这让人生疑:辽宁有关方面有没有按国家规定,对监狱实施全额拨款?铁岭监狱是否还在违规经营,否则何以说出“效益不好”的话?去年4月铁岭监狱被曝光种种乱象:如监狱自开超市,狱警向犯人高价贩白酒并私带物品,这些与监狱的经费拨付不足有没有关系?
要知道,公务员的薪酬纠纷并不适用《劳动法》,不具有“可诉性”,不能通过劳动仲裁、司法起诉来解决,只能在政府体系内部通过申诉来解决。因此要解决该案,需要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及省财政局,拿出对基层警员负责的态度,依法行政,真正落实《监狱法》,保障监狱经费全额拨付,不要逼着监狱重走“经营为生”的歪路。而这20年的经费欠账,也不能再拖了。
□袁伊文(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