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交车燃烧事件已过去一周,但那把公交车上的大火还是烧得人惊魂未定。我们同情受害的无辜乘客,我们谴责冷血的纵火凶手,我们赞美那些伸出援手的路人,我们呼吁更严格完善的公交车安全制度,但是这把火也照出了公众公共安全意识的缺乏。
看过7路公交车起火视频的,无不为那些乘客捏一把汗。纵火犯包来旭将香蕉水倒在地上,身旁有的乘客还在一脸惊诧、莫名所以地看着,直到他点燃了才惊叫着逃开。起火之后,公交车上的多数乘客显然缺乏逃生的知识,除了驾驶员,不仅车上的救生锤、灭火器、逃生天窗未能启用,发生大火后也没人捂住嘴和鼻子。大声尖叫吸入浓烟导致呼吸道灼伤更是这次受伤乘客普遍的情况。事发突然,我们不能苛求每个人,更祈福无辜伤者的康复,但如果乘客们能够有丰富的自救知识,是不是伤情就不至于这么严重?
一方面,是越来越频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另一方面,则是让人叹息的公众相对欠缺的公共安全意识。按理说,公交车上的纵火事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可是从公众的自身角度来说,相关的自救知识仍然少得可怜,每一次灾难都是普及公众安全意识的好机会,每一次的事故和灾难,都应该成为一次公共应急处理和避险知识的普及课。如果公众不断地在类似的灾难中重复着同样的悲剧,灾难本身所具有的反思与镜鉴的意义也被消解了。经历了一次地震,就应该知道如何在地震中逃生,经历了一次特大暴雨灾害,就应该知道如何从洪水包围中自救,经历了一次公交车纵火事件,就应该知道如何在大火包围中觅得生机,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悲剧的发生。
当然,培养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不仅仅是公众自身的责任。安全意识不是先天就有的,它是后天不断学习才能习得的,是需要纳入政府和社会系统教育、宣传的范畴的。在这方面,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俄罗斯重视对民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在许多公共场所,都张贴有告诫公民遇到恐怖事件后个人应如何处置的宣传画。乘坐地铁、电车等公交工具,经常可以听到广播,提醒乘客注意安全,遇到无人看管的物品应及时报告给相关人员等。在近年频繁发生的地铁爆炸事件及2005年5月莫斯科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故中,司机和乘客听从指挥,应急处置有条不紊,将伤亡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俄罗斯公民较高的公共安全素养居功至伟。在美国,消防教育从娃娃抓起,孩子一入学,就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6岁小孩见人玩打火机时,就会严肃地批评不要“玩火自焚”。还专门设计了一种给低年级学生玩的游戏,游戏双方手里有专门的卡片,上面印着一些灭火知识,使孩子们在游戏的同时也能了解基本的灭火规则。此外,还向居民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供火灾案例资料,指导民众进行防火训练避难演习,提高民众的防火意识和逃生避难能力。这一切,对于消防教育还停留在如何使用灭火器的我们来说差距甚远。
城市灾害的发生大多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在这样的情境当中,自救的速度是最快的,效果是最大的。自救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安全意识的培养程度。公共安全意识是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包括警觉的心理状态,面对突发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所掌握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等。理性的公共安全意识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很多时候挽救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基础。
在熊熊火光面前,在那些烧灼人心的痛楚背后,我们再次期待公共安全意识的猛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