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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当上主任,让干部档案置于“阳光”下

朱海滔

2014年07月09日14:0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日前,中央组织部通报了山西、广东严肃查处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2014年7月9 日《重庆晚报》)

为了谋取私利,谋得个人的升迁,近年来,“司机”局长、“死刑犯”开发区主任、“逃亡嫌犯”党校副校长等造假干部屡见报道,弹簧年龄、虚假学历、注水履历、不实身份等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不仅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也让人们对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呼声不断。

干部人事档案作为一种特殊的人事信息载体,承载着个人的奋斗历程,是记述和反映一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德才水平及工作表现等情况的原始记录,是组织部门历史的、全面的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干部不凭自己实干谋求进步,而是想方设法更改档案取得某方面的优势。纵观媒体曾经报道过的“三假”干部,无一不是在档案作假上做足了文章。官至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的王亚丽,“除了性别是真的,其身份、年龄、履历、档案均涉嫌造假”;骗成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政法委书记的蔡登辉,实际上只是韶关市的一个个体老板;曹忠武自从进入国家干部队伍后,一路造假,仅仅6年时间就当上了全国特产经济开发中心主任,官至正司局级……

干部档案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直接影响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干部人事档案不真实,必然造成用人失误,破坏社会公平公义。如何避免干部档案造假现象,笔者以为,除了严格管理和从严处罚以外,必须“揭开干部档案神秘面纱”,让干部档案置于“阳光”下。

对干部档案不论是当事人自己填写,还是单位或主管人员填写的每一份材料,都应尽量做到对外公开透明。特别是提拔一名干部时,更要把他档案内的学历、经历、政绩等信息进行详细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只有阳光透明才能让一切丑恶无处藏身,才能维护干部档案真实、准确的本来面目,杜绝利用档案“造假骗官”的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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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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