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微信朋友圈上诉苦,导致老板误解并被辞退,在单位已工作四年的李女士提交了朋友圈记录作证据,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获劳动仲裁支持后,李女士的前东家因不服裁决,诉至法院。7月2日上午,海淀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李女士2万余元。这也是首例法院以微信作证据审结的劳动关系案。(据7月2日《法制晚报》)
只是因为员工在微信朋友圈“诉苦”,却不料成为引发这起特殊案件的“导火索”,这不仅导致李女士丢了工作,也反衬出相关用人单位缺乏和谐温馨的用人氛围。员工是企业最为宝贵的财富,作为用人单位来说,当应全力营造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从而激发广大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真正激励每一位员工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责任意识与使命意识。
当然,近些年来,我们也欣慰地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从方方面面尊重员工的权益,不仅最大程度地提升员工的薪酬,而且,也能够全方位完善员工的福利保障机制。甚至,有一些条件优越的企业,还在员工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更大便利……这样一来,不仅有效营造了拴心留人的氛围,也大大增强了员工的主人翁情怀,从而激励员工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拼力工作。
而与此同时,也有一些用人单位鼠目寸光,不仅克扣压榨员工的薪水,而且总是想方设法逃避员工的各类福利保障,如此这般的情况,难免导致员工的大量流失,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在紧忙碌的工作之余,作为员工来说,出现“诉苦”情况在所难免,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用人单位的领导来说,应当多一些自我反省,通过剖析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避免员工发牢骚、诉不满。
可是,这家企业的管理者,却因员工的“诉苦”而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这也暴露出相关企业在用人以及人事管理方面不够明智。容不得员工“诉苦”的企业,又怎能实现长远发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