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近日摧毁了一个以冯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该黑社会“老大”冯某同时是广州白云区的一名村委会主任,他利用村官身份在当地大肆收保护费、控制赌场放高利贷、插足建筑工程等,从中牟取巨额钱财。在争抢工程项目过程中,曾多次暴力殴打和枪击竞争对手。
冯某当黑老大前曾经多次入狱,2007年出狱后纠结亲友为非作歹,逐渐形成黑恶势力,2011年,冯某凭其“恶名”,并采取暴力恐吓手段阻挠他人参与竞选,当上了竹一村村委会主任。这是一个典型的凭借“黑”手,披上“红”衣,以攫取“金”利的“红加黑”村官。
让人揪心的是,这样的“红加黑”村官绝非个例。近几年媒体报道的大案就有:北京市密云县村委会主任王晓雷恶势力团伙案,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村委会主任殷卓波涉黑团伙案,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村委会主任涉黑团伙案,福建漳浦县村委会主任郑龙江涉黑团伙案,等等。早在2009年,山西省警方总结公布的黑恶势力犯罪六大新动向,其中之一就是“黑恶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日益严重”。
一个黑老大,抡着枪就把“村民自治”权给夺了,直接把乡村变成了任他吆五喝六的江湖,拿他的丛林法则取代法律规则,把一方乡土变成他的“家天下”,这不正是更让人痛心的现象吗?
一而再出现的恶人霸村现象,折射出一些地方乡村治理的巨大漏洞。黑老大摇身一变就能成为村长,说明表面上“民主竞选”的村官选拔制度,很容易在具体操作时走样变质。村官本是一村的“公仆”,是以服务村民为职责的,但在城市化、工业化、商业化进程中,村官官小权大,有很大的贪腐空间,因而成了香饽饽,尤其是一些城乡接合部的村委班子,早已成为黑恶势力争夺的目标。黑老大软则贿赂,硬则威吓、打压,再加上乡村本是一个熟人社会,潜规则有时胜过明规则,在这样的情况下,黑老大要当村老大,有几个人敢说个不字?所谓的民主选举,成了贿选、假选、强选,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而村官权力制衡机制的缺失,使得黑老大一旦当上了村长,便成了一个土皇帝,他一身兼任老大的黑社会,也就成了一个独霸一方的影子政府。“黑”勾兑了“红”,只会更黑。冯某甚至敢于敲诈勒索市政工程,一方面足见冯某自我膨胀的程度,而另一方面,要怪当地政府治理不力,长期任其逍遥。要防止乡村治理丛林化,这事得提到议事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