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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出重拳,才有舌尖上的安全

秦川

2014年06月24日10:5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施行5年的食品安全法于2013年启动修订程序,在23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其第一版修订草案被提交参会委员进行审议。该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只有104条,而修订草案则增至159条,这么多条法规最终围绕一个核心主题,即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本次修订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其食品承担安全责任,并对其食品造成的人生财产或其他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处罚的力度更大,引入了惩罚性赔偿,相关生产经营者可能被罚得倾家荡产;而且,改变过去造成了违法结果才处罚,而是不管有没有给消费者造成现实的人身伤害,只要从事的活动本身是违法的就可以处罚。

再比如,从生产到上餐桌,食品安全统一监管。原来由质监、工商和食药三个部门分段负责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餐饮,现在改为全过程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多头管理变统一管理,可减少监管盲区,消除谁都可以管、谁都管不好的弊端,监管更高效,食品生产经营者造假的难度加大。

此外,设置监管“高压线”,草案细化并加重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处分。依照规定的职责逐项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细化处分规定,增设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形。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监管不失职,生产者才不敢也无法造假。

可以说,无论是中央还是民众,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关心食品安全。遏制食品问题,公民不缺权利意识,一旦发现问题食品,往往选择举报,而不是息事宁人;一旦发现有厂家悖逆良心,就公开揭曝,穷追猛打,这种沛然的公民精神,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通过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公众吃得放心。人大审议情况如何,我们不妨乐观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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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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