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相关领导日前表示,公务员工资应该上涨,目前中央已责成有关部门调研,而公务员的灰色收入也应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公务员工资该如何调整,公务员工资目前的现状又如何,日前,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苏海南。苏海南表示:公务员工资改革绝不等于单一涨工资。(6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公务员工资改革,可以说“牵一发动全身”,虽然改革方案尚未问世,但公众对此的关注,已经大大超过了悬念。诚如苏海南所言:“公务员工资改革绝不是单纯涨工资”,但涨工资是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核心内容,却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也是有关部门不容回避的问题。应该说,公务员作为一个劳动群体,建立常态的涨薪机制,本无可厚非,但应该在公平环境下进行。因此,公务员涨工资,首先必须迈过“三道坎”
其一,必须迈过“民意坎”。当然,这里所说的“民意”,不是指公务员涨工资,非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不可,而是说,公务员涨工资,一要让公众知情,二要让其他劳动群体乐意接受。这就要求,公务员涨工资,不能“风景这边独好”,应放到整个收入分配关系调整的大盘子里面来统筹考虑。具体来讲,国家不会仅给公务员群体涨工资。而且,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涨工资是以企业相当人员薪酬水平及其变动作参考依据的。因此,公务员涨工资,是一种比照追随机制。
其二,必须迈过“创新坎”。所谓“创新”,就是打破公务员“职务高工资就高”的惯例,在保持现有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建立依据级别和任职年限等条件晋升职级的制度,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说通俗点,就是让那些虽未当官,但资历长、积累贡献多、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的一般公务员,也能够与当官的一样晋升职级,得到组织的认可,领取与同职级当官者差不多的工资。同时,注重向中西部倾斜,向基层和低职务人员的倾斜。
其三,必须迈过“并轨坎”。即公务员养老保险与企业“并轨”。今年7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表明事业单位将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因此,为了体现社会公平,公务员不能再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应将公务员养老保险与企业“并轨”,纳入公务员工资改革范畴,与公务员涨工资一起统筹安排,同步决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