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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县长”不应止于查处偷拍者,县长们呢?

欧阳晨雨

2014年06月22日14:35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偷拍县长”不应止于查处偷拍者

又一条搅动地方官场的“鲶鱼”被抓了。2013年中秋节,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了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不料,十几天后父子俩便被万载县警方带走。被抓8个月后,该县公安局出具起诉意见书,认为两人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此,他们的家人称是遭到了打击报复。

由于法庭判决尚未作出,汪氏父子是否构成犯罪,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他们家人的怀疑,却也合乎情理。即便是两人真的具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为何偏偏在拍完视频后不久,公安部门才开始进行查处?将摄像机和照相机对准“父母官”私邸,意欲搜罗让官员们如坐针毡的违纪行为,“太岁头上动土”后被惩处,难免让人联想到公器私用的可能。

眼下,随着汪氏父子的被捕和起诉,甚至可能判刑,在万载党政机关形成的那股“谈汪色变”的恐慌气氛也将随之减弱,然而萦绕在事件上的迷雾,却没有随之散去。民众最为关切的,便是偷拍内容是否属实。尽管江西省纪委曾调查过偷拍事件,但调查结果却秘不外宣。而视频中那些拿着礼品和钱物进入当事官员家中的人,似乎都成了无法查清的路人甲。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与万载县这起偷拍事件的结果极为相似的,是去年湖南3名“80后”公务员偷拍麻阳县委书记胡佳武的“麻阳偷拍案”。李熠、杨凡、刘阳等3名偷拍者,一审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判刑1年8个月。然而,拍摄视频是否真实,行贿送礼是否属实未有定论,当事官员也是安然无恙。

但是,这种“一头沉”处理造成的表面平静,并不代表真相的水落石出,也不代表民众的真正信服。汪氏父子罪与非罪并不影响对拍摄内容的调查。姑且不论官员隐私权应受限制,就算偷拍行为非法,其拍摄内容至少可以成为查清官员是否违法乱纪的一条重要线索。

事实上,县长陈虹并非汪冬根的第一个偷拍目标。起诉意见书也承认,这个村民的镜头还记录了该县政协主席肖某、高村镇党委书记黄某、时任卫生局局长魏某林等人聚众打麻将的问题。在法庭依法公正审理此案,界定罪与非罪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将偷拍视频所涉嫌违法违纪问题一查到底,给民众一个透明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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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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