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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环保罚单追偿制度有必要

吴应海

2014年06月18日09:54    来源:北京晨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环保罚单追偿制度有必要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

  面对这样一份吓人的天价罚单,正常情况下,受罚企业应该连连喊“疼”才对。可现在事实却是,一些企业似乎并不着急,甚至还有点儿无动于衷。譬如大唐集团工作人员就表示:“听说这个事了,我得了解一下,现在还说不清楚。”这么大的事儿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弄清原委,作出反应,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而另外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其实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相关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从中足以看出这些企业对罚款的不以为然。

  这些企业为什么不惧环保罚单,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呢?一个根本的原因是,上述受罚企业几乎都为大型国企,不仅一个个财大气粗,更为主要的是,不管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有多大,都由单位全额埋单,个人一分钱也不用掏。如此一来,这些企业不按规范操作,“节约”环保成本,变相提高了经济效益,负责人就能去拿更多的工资和奖金;倘若出事了,被环保部门逮个正着,全由单位给扛着,个人零成本。

  因此,要想让某些大型国企老老实实遵守环保法规,除了依靠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外,还应在国有企业中推行“环保罚单”追偿制度,即当国有企业受到环保罚单后,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如果属于故意而为的,比如技术上明明可以达标却硬不去做,或且降低标准、数据造假等,那就要让拍板决定的人承担一定的罚款额,甚至可以在扣完其当年工资的情况下,让他倒掏腰包。除此之外,还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国企负责人因单位违反环保法规而被拘留的,则应毫不客气地亮“红牌”,摘去其头上的“乌纱帽”。

  果真如此,想必在环保部门开出的天价罚单面前,国企的头头脑脑们绝不至于还如此稳若泰山,恐怕早就大汗淋淋了。相应的,类似的违法事件就会大幅减少。

  吴应海(知名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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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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