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被确定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14年过去了,似乎效果并不明显。专家将之归结为“多年的生活习惯难改变,居民的自主性还比较低”。(《人民日报》6月11日)
14年的试点倏忽而逝,今天重新打量,恐怕还真是“不如初见”。从民众实践来说,好像既没有看到不分类的坏处、也没有见识到分类后的好处。要是有人不经意间亲眼目睹了环卫工人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箱垃圾混倒进运输车、不同标志的垃圾车却装起同样的垃圾,对于分类的期盼,可能会瞬间破灭。
近年来,政府加大城市建设投入的同时,对市容环境设施的投入却没有跟上。2012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显示,全国市容环境行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城市市政公用建设的2%,而2006年还是3%。具体到垃圾分类上,投入就更少了。业内人士算了笔账,以广州为例,“如果持续3~4年,仅垃圾袋就需14亿元,以200人配1名指导员计算,广州市1800万人,每年需花费40亿元。”即便对发达城市来说,这笔投入目前来说也几乎不可想象。当然,各地对垃圾分类也采取过“萝卜加大棒”的政策,既进行激励又制定惩罚措施,但问题是,“萝卜”不当饭,“大棒”又吓不倒人,徒留制度一声嗟叹。
垃圾分类在很多国家是生活常态,譬如德国一般分为纸、玻璃、金属、塑料等;澳大利亚一般分为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日本一般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等。但在中国推行14年而效果寥寥,乃至于只能阿Q式反证“不分类其实也蛮好”,说穿了,恐怕还是一个最基本的逻辑使然:大气PM2.5、地表地下水、土壤污染等看起来更严重的问题都没能处理好,垃圾分类这种可急可缓的事情,地方部门又有多大的动力推?“向污染宣战”喊起来容易,但事有轻重缓急,权力还得围着政绩转,垃圾分类自然被靠边站了。
有媒体报道称,广州近期正组织11000人分14批参观广州市垃圾终处理场。这次活动的正式名称叫做“广州市创建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宣传发动‘万人行’”,缘起于广州准备创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据说此次活动安排的参观地点“颇有深意”。位于番禺区的火烧岗填埋场恶臭无比,臭味扰民问题严重。这时,城管委不失时机地表态:建垃圾焚烧场就不臭啦!于是有人发问,这是垃圾分类万人行,还是垃圾焚烧万人行?……垃圾分类还没大进展呢,示范城市都开评了,这不免令人错愕。
就像网友说的,14年垃圾分类,最火的就是五颜六色的垃圾桶,它们承载了14年来的铿锵誓言,却依然走着不分类的现实路线。只是,我们能改得了乱扔垃圾的习惯,为什么十几年就是推进不了垃圾分类呢?这个问题,显然不能只把板子打在民众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