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记者拨通12306咨询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火车票属于铁路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票面丢失属消费者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退票和改签,并一再强调这是铁路部门规定。(《南方日报》6月4 日)
“实名制”其实从来就不是万能的。假如认为火车票实名制之后,“实名”便能彻底替代“车票”,仅凭一张身份证,火车票的退改签便统统不在话下,就算火车票 丢失,也照样能“走遍天下都不怕”,当然只能是一厢情愿。君不见,虽然火车票实名了,但如果不小心遗失车票,如此关键时刻,实名却并不管用,即便是手握身 份证,也只能望“退票”与“改签”兴叹。而按照铁路方面的规定,丢失车票属乘客的个人责任,此时乘客的唯一选择,只能是重新买票上车。
乍一看来,明明是实名火车票,而一旦丢失了车票,实名挂失补票人家却不认账。如此实名制,的确显得名不副实,至少并不全面。尤其是当购票,乘车等环节尽皆实名,唯独挂失补票实名失效。假如实名制仅仅是方便铁路部门管理的环节实名了,关乎乘客权益的环节,“实名”却又处处受阻。如此片面甚至单向的实名制,自然说不过去,铁路方面更有选择性执行火车票“实名制”之嫌。
当然,如果把火车票丢失不能实名退票,全部归咎于“铁老大”做派下的蛋,也不免有些冤枉。毕竟,假如说丢失车票不能退是“霸王条款”,这的确并非铁老大的原创。即便是被作为行业标杆的欧洲铁路,对于火车票丢失被窃的规定同样是:“火车票或火车证如同现金,一旦丢失或被窃,不可申请补发或退款”。如此看来, 国内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也不过是依据了行业惯例,并非刻意刁难乘客。更何况,将火车票等同现金,也并非一点道理都没有,因为遗失的车票同样可能被用于乘 车,就算是挂失之后自动检票口无法通过,人工检票口恐怕也难于识别,铁路部门之所以不接受实名挂失换票,恐怕也不乏对于丢失车票挂失管理难处的现实顾虑。
不过,欧铁丢票也不补票退款,恐怕并不能成为国内铁路部门亦步亦趋、邯郸学步的理由。尽管丢失车票的挂失管理以及如何在检票流程中同步,的确存在客观难度。但实名制火车票,至少已为丢失车票的挂失补票管理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可能。只需实现检票、验票与售票的真正联网,丢失车票被使用的漏洞完全有望被封堵。而真正意义上的火车票实名制,其实本不该对于纸质车票仍有太多的依赖,唯有车票丢失挂失补票等环节也支持实名制了,才算是真正名副其实。而对于一直试 图展现高铁技术与运营管理先进性的国内铁路部门而言,当然不必唯行业惯例是瞻,而不妨在这类管理细节方面做出更多的创新与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