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燕赵晚报:立法家庭教育呼唤学习型家长

刘克梅

2014年06月04日09:35    来源:燕赵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立法家庭教育呼唤学习型家长

家长缺乏育儿经验,是否应该接受培训?家长教育手段出现偏差,谁来负责监督纠正?日前从全国妇联举行的家庭教育立法课题研讨会上获悉,有关方面正在推动家庭教育立法进程,相关立法建议稿预计年内出台。(昨日本报B02版)

顽劣孩子、问题孩子,多有不够开明和不太懂教育的家长、家庭。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总结:“问题家长比问题孩子多。”举个例子,尊重孩子是个再简单不过的教育问题,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反复强调这一点。什么是尊重孩子?就是与孩子有关的决定,应充分尊重孩子意见;家长与孩子谈话沟通,从来都是平起平坐,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命令和呵斥;家长情绪不好,从不对孩子发泄;孩子出了问题,家长不棍棒加身,而是走进孩子的心理世界,因为犯错误是孩子的专利。孩子从来就不是家长和家庭的附属品,而是重要的家庭成员。对待孩子,家长就应该像对待同事、朋友一样重视、尊重。

可绝大多数家长做得都不够好,传统的“棍棒教育”和家长作风仍然大有市场。因为在很多家长眼里,孩子就是“不懂事的小人”,绝大多数家长的家庭选择和重大决定从不征求孩子的意见,而是粗鲁包办、野蛮代替。特别是现在的孩子自尊需要、情感需要和尊严需要不断增长的今天,很多家长从来不考虑孩子的这种心理新特点。

由于家庭教育失误太多,很多孩子养成了极端逆反心理,两代人关系紧张。天津市对本市约160万青少年调查,各种心理问题及精神障碍的检出率为13%至16%;目前来此就诊的20岁以下的青少年人数比1995年增长了约七倍,有的甚至酿成了家庭悲剧。

对家庭教育进行国家立法,无疑在提醒家长:第一,教育是个大问题,专业化、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教育经验,是需要不断学习的,需要家长自我成长的,守着父辈传下来的教育经验教育孩子,不愿意汲取教育新营养,注定是一种严重的教育观念的落伍;第二,家长不仅仅是家长,更应该是孩子的成长伙伴和好朋友,认真倾听孩子心灵和身体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声音,认真关注,悉心解决,孩子就能得到良好的精神熏陶和良好人格;第三,新时期的家长更是“心理家长”、“情感家长”,而不再是“物质和金钱的供给者”,时刻为孩子提供宽松、温馨和平等的精神能量和快乐心情,让孩子阳光起来、自信起来,不怕挫折,远比让孩子成为尖子生更重要。

有了法律督促,教育孩子不再是“家务事”,而成了“公共事务”,绝大多数家长通过主动学习,纠正自以为是的家长作风、粗鲁武断的决策惯性、急功近利的分数崇拜,以及不懂尊重、缺乏情感关注的粗心大意,成为学习型、反思型家长,良好的教育效果才能真正降临。

分享到: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相关专题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