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山西综合治理社团顽疾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在全省性的学会、协会等社团中,共清理在社团兼职的超龄处级以上领导144人、在职处级以上领导400人;依法注销和撤销52个社团,限期整改85个社团。(5月26日《人民日报》)
所谓“二政府”,是人们对那些官方色彩浓厚的各类学会、协会、商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等社团的一种形象称呼。这些社团,大多挂靠在政府部门,其“掌门人”,或由现职官员兼任,或由退休官员担纲,具有非同寻常的关系和背景。通常,它们还与政府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某种意义上等同于该政府部门的一个“下设机构”。因此,社会上对这些“二政府”,有个更为形象化的描述: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此谓新版的“五子登科”。
因为这种官办底色,“二政府”的存在,滋生和助推了很多问题。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搭车收费,变相设立小金库……等行为屡见不鲜。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二政府”与其挂靠的主管部门之间,还形成了某种隐性的“利益联盟”。主管部门巧立名目把自身的权力转移到“二政府”,“二政府”则投桃报李,甘当政府部门的“钱袋子”或者“养人机构”。一定意义上,狐假虎威的“二政府”抹黑政府形象,破坏市场环境,损害政府公信,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当前,我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面临的任务极为繁重,我国的改革也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清理、规范“二政府”顺理成章,也正当其时。
但对“二政府”的清理,是不是仅仅让领导干部退出兼职,以及注销、撤销或限期整改一批社团,就万事大吉了呢?回答是否定的。这是因为,它们与政府有着长期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甚至还“潜伏”着一些不可告人的勾当。治标不治本、蜻蜓点水式的清理,最终只能是“换汤不换药”。
因此,清理“二政府”,必须要痛下决心,祭出狠招。具体而言,首先,建立政府部门和“二政府”立体透明运作的制度,切断它们之间的“隐性利益链”。政府部门有有哪些权限,社团有哪些服务项目,包括收费标准,一律公之于众。其次,从体制机制上对社团组织全面“去行政化”,实现社团与政府真正意义上的脱钩。在这方面,只有原则,不搞“原则上”。第三,简政放权。进一步梳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最大限度实现社团组织人员、机构、职能以及经费与政府彻底分离。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应当说,与政府关系不清不楚的“二政府”,就是“难啃的硬骨头”最生动的投影。但“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总书记谈反腐时,曾用16个字:“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其实,清理“二政府”,又何尝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