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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制度的笼子”对监督者也不例外

2014年05月26日09:04    来源:光明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制度的笼子”对监督者也不例外

  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前不久中央纪委第四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接受组织调查。这两件事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纪委不仅查别人,自身的权力也要装进“制度的笼子”,制度约束对谁也不例外。

  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不都是“金刚不坏之身”,同样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在新形势下,这种考验更为直接和突出。纪检监督机关自身也是“要害部位、权力部门”,如手中握有办案权,对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问题“什么时候查、查到什么程度、最后是否移送司法机关”,还有其他“处分权”“问责权”“退款权”“没收不明财产权”等等。特别是对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采取调查措施后”,往往会有四面八方的关系找上门来,处理不好会直接影响到查办案件的进程。如果“打虎”者自己先倒在了“老虎”面前,何以去“打老虎”?

  实际上谁来监督纪委,已经发展到了现在进行时。去年在纪检监察系统中开展的清退会员卡活动,今年以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案件一律公开曝光,充分表明了执纪者“要带头接受监督”的鲜明态度。近年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不但认识大幅提升,力度不断加大,而且制度日渐完善,执行也很有效。对魏健违纪问题的调查,包括之前对几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查处,都说明纪委并不是一个凌驾于制度之上“只查别人,不查自己”的特殊机构,对系统内的干部不会护短。其实,人们看到,不但中央纪委严管自己的干部,各级纪委都在不断加强对自身监督的探索。如有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走访民主党派,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有的定期开展“媒体开放日”活动,及时向媒体通报查处案件等方面的热点问题等。实践证明,这些都是“谁来监督纪委”和“如何监督纪委”的有效手段和现实途径。

  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将把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监督提高到新的层次和水平。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中央纪委已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而且,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省和市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成立相应的加强自身监督的机构。有“专门的眼睛”盯着,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同样装进制度的笼子,必将更好地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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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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