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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通篇“不准”的学籍管理应有所反省

马由道

2014年05月23日15:25    来源:羊城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通篇“不准”的学籍管理应有所反省

  21日,广州出台《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严格规范所有学生“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今后,挂读、择校、转学、超生“黑户”、班额超编等都将有专人专岗管理,并纳入全国联网监督。《通知》里要求,中小学不得接收无学籍的学生。而强调“起始”年级建立学籍,主要是为了对学籍异动情况进行掌握。家长把资料补齐,还是可以补办学籍,但黑户、或资料不完整的很难办到。

  本来,开通学籍全网监督的初衷应该是及时发现哪个适龄儿童读书遇到了困难,或者读书权利受到侵犯而提醒教育部门尽快提供帮助,或者应该是减少各种行政审批,让学生的学籍操作更加灵活,省却家长来回奔波的不便。要知道,学籍问题可是长期困扰外来工家庭的大问题。然而,结果竟然是为了监督儿童有没有违规上学和为学生办理学籍增加麻烦。通篇报道读来,尽是“不可”、“不允许”、“不能”、“不准”等等的冷漠词句,叫受教育者何等寒心。

  所以,我们的一些政府部门恐怕是世界上管得最多、负担最重的机构。因为一旦有什么问题出现,从来都是“加强管理”,权力总是牢牢抓在手里,因而导致政府有太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而民众也对此诸多怨言。须知行政管理是一把双刃剑,只是在市场调节和行业自律实效时不得已而用之,将过多的权力集中于行政机关之手未必就是公众的福祉。

  就学籍问题而言,每一个国民都有权利在这个国家享受同等的教育待遇。《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国甚至直接规定,所有公立学校不允许拒收本学区学童,无论其是否有无合法身份。作为教育部门,本该贯彻这个法律精神,处处为学生打开学习的方便之门,承担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如何变成了禁止部分学生求学了呢?我们理解广州学籍管理的复杂性,但除了“不准”,有关方面在服务性的补阙方面是否穷尽一切努力了呢?

  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出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的目标,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克服单一行政“管理”的弊端,克服官“管”情结,增强服务意识。与这个原则相对照,广州出台的这个《通知》应有所反省。(作者是教育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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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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