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发言
根据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估算,要完成“大气十条”中规定的清洁能源替代、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企业污染防治等7项内容,五年内最终需要投入17474亿元。如果仅仅依靠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显然是杯水车薪。(5月22日《新京报》)
雾霾不仅危及公众身体健康,而且正悄无声息地“侵蚀”我国经济,拉低GDP点数难以估计。所以,为了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让公众活得健康,整治雾霾,保护大气环境,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别无任何选择。但治雾霾,难道非天价资金不行吗?
在笔者看来,治理雾霾的重中之重,应是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与效率。
比如扬尘和污水、污气的治理,事关的是管理水平与效率。事实上,一些环保部门“靠污吃污”,对污染企业睁一眼闭一眼;一些地方政府靠污染企业拉动GDP,填补捉襟见肘的税源,甚至与污染企业沆瀣一气,充当起保护伞角色。这,才是一些地方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根本原因。
多年来,一些地方打着治理环境的名义,屡屡向上级部门要钱,名义上要建污水处理厂,实质上是“钓鱼工程”,目的是套取资金非法挪用。
基于过去的教训,有些专家强烈呼吁:在治霾的大背景下,环保投入统计口径应该细化,钱花到哪里、花得值不值,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假如地方政府缺乏治雾霾的诚意和决心,财政和社会投入越多,无谓的浪费会越多,滋生的腐败也会越多。假如行政管理跟不上,不严格依法监管,那势必会陷入前治理后污染的恶性循环,最终会让大把的财政资金打了水漂,却对治雾霾毫无益处。
所以,治理雾霾,金钱并非万能,关键在于加强行政监管,严格执法,加强问责。先是通过监管杜绝今后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再去花资金治理前期已造成的污染,唯有遵循这个路径,才会花最少的钱,将环境治理好,逐渐改变雾霾动辄“锁国”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