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望角
本月18日,瑞士举行全民公决,超7成投票者反对“将每小时22瑞郎(1瑞郎约合7元人民币)的最低工资标准纳入法律”的动议,全球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遭到斩钉截铁的阻击。
其实,瑞士人并非首次以公投方式拒绝惠及劳动者的动议,近年来他们还否决了将假期从4周增至6周的动议,并且反对限制企业高管薪酬。
究其原因,是因为瑞士人看到,动议虽利好普通特别是底层劳动者,但也有其弊端。多数瑞士人更愿意尊重差异,而非整齐划一。再说,一个国家的任何重大举措,都应被纳入国计民生各层面中通盘考量,不能只考虑某一特定群体的利益,更不应被民粹主义或精英主义所裹挟。
最低工资标准动议发起方认为,瑞士近400万劳动者中,有12%每小时工资不足22瑞郎,应增加他们的收入。初衷虽好,但未能顾及在瑞士经济占主体的中小企业的利益。全球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势将推高企业生产成本,产品与服务价格随之上涨,进而危及企业竞争力。
若容纳瑞士三分之二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利益受损,瑞士多数劳动者也将面临发展受阻的窘境,即使是占劳动者总数12%的低薪劳动者,也不希望今天拿到法定的最低工资,明天却因为企业不景气丢掉工作。正是担忧最低工资标准可能带来的“多米诺骨牌”负效应,让多数瑞士民众与企业形成利益联盟,同声对动议说“不”。
正确的决定,往往要在尊重现实与差异的前提下“商量着来”。瑞士人承认不同程度的劳动者、不同的劳动强度存在差异,薪酬存在多样性。在瑞士,企业与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根据各行业、地区实际情况,通过协商对话,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事实证明,与划定全国统一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相比,这种做法更能满足双方的个性化需求,瑞士的劳资关系也因此相对缓和,极少纠纷。
瑞士联邦政府在劳资问题上“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多数经济活动中,瑞士人惟恐联邦政府实施国家干预,违背瑞士自由市场经济原则。而联邦政府也乐得清闲,不介入劳资问题,只对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人群实施社会救助,并以“授之以渔”的方式为缺乏技能的劳动者提供培训,提升他们的劳动技能水平。
此外,瑞士法律环境良好,法制健全,雇主拖欠、挪用雇员工资,违背雇员意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等,在当地鲜见报道。劳动者薪酬、保险与假期等权益保障业已形成良性循环。
当然,从国家层面,有必要设立最低工资标准以最大程度保障民生温饱,但瑞士的个性化最低工资标准和充分协商机制仍值得借鉴。可持续的国计民生,既要让劳动者、特别是低薪劳动者体面地劳动与生活,又要保持竞争力和发展的活力,从而为劳动者的体面生活提供稳定的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