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村干部,在34个月内,工资支出167.87万元,招待费用支出115.31万元。近日,《法制周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取一份《荷塘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太阳村第八届村委会任期财务审计报告》,详尽反映了上述数据。(新华网5月20日)
“村官那点权,还有必要规范吗?”有人对规范村官权力不以为然。但随着城镇化建设提速和农村土地流转的开展,一些因村官滥用权力而出现的纷争越来越多,如前不久才刚刚才被处理的为女儿大办婚礼的河北沽源某镇书记和安农县动用大喇叭广播收礼的村书记,这样的事情在农村干部中时有发生,据媒体报道全国已有多位村级干部因为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而像荷塘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太阳村这样三年115万多元的招待费仍有些让人瞠目结舌。
目前我们村干部的队伍当中有少部分人因文化水平不高,或平时不注重学习,加上一些地方对村干部的教育不到位,法纪意识淡薄,以为多吃点多用点算不了什么;一些村干部甚至认为自己不是公职人员,贪点占点,法律奈何不了,少数非党员村干部还认为,不仅法律奈何不了,党纪、政纪也奈何不了他,出了事,大不了不做村干部就是了,如此等等都说明我们对村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还存在漏洞。
笔者愚见:各级地方政府应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进行文化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培训,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学历相对偏低、财务知识不懂、法律观念淡薄,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权力应服务于人民。除上级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外,更应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等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使其有所畏,才会有所不为,彻底杜绝。
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干部,所作所为直接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全国上下都在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背景下,提高村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加强村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可谓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