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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试卷雷同即作弊,概率岂可作为事实依据?

郭晓冉

2014年05月19日13:5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则题为《广西公务员考试发现雷同试卷是作弊还是被误伤》的网帖在多个网站传播。网帖称有多名考生对被雷同试卷甄别技术判“违纪”不服,认为被“误伤”。对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应称“对考生违纪的判断不存在误伤”。(5月18日《新京报》)

概率事件,只是一个数理统计上内容。再大的概率,也有可能不发生,再小的概率,也有可能发生。现实归现实,数理归数理。概率只是一个数理统计问题,而公务员考试作弊,则是一个现实问题。数理统计固然可以帮助分析现实问题,但是不能拿数理统计作为现实问题的唯一依据,这显然有悖常理,更是难以让人信服。

判断公务员考试是否作弊,要像判断其他行为一样,要有充分的事实证据,才能得以服众。概率作为辅助手段可以,但是若仅凭一个小小的概率,就可以拿来作为判断作弊的依据。依此类推,是不是就可以根据一个概率来判断一个人犯罪了呢。

人事部门拿概率事件来判定作弊,是一种典型的不作为做法。判断考生是否作弊,应该去调查,去取证,去看看考生的行为是否符合作弊的形式要件,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就拿概率事件来搪塞责任。

判断考试作弊,更需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在屏幕无线电信号,加大考场视频录像等技术层面上入手。这样,即使事后出了问题,也不至于拿概率来搪塞责任。至于考生作弊还是没作弊,调出录像来看,岂不是更加一清二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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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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