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山东省再生资源公司青岛市黄岛生产点因暴雨积水导致挡土墙倒塌,压倒职工居住板房,造成18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现场搜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原因正在调查。(5月11日中新网)
一场暴雨,18人殒命。他们不是死在雨水里,而是死在“弱不经压”的简易房里——看来,这些板房不是他们躲避风雨的安乐窝,而是睡梦中的噩梦。
明摆着的,这是一起“天灾”——没有天降大雨,何来土墙倒塌?土墙倒塌,殃及板房、祸及10余条生命,谁会想到?所以,死者倒霉,大不了企业或是地方政府拿点钱补偿死者家属而已。
但笔者想质问的是,谁会居住在这种“弱不经压”的板房里?我想,企业的领导不会住,地方的官员不会住,哪怕是住上一晚半晚。他们不会住,不是因为他们有房住,而是因为板房过于简陋,虽能遮蔽风雨,但未必能抵御风雨中的灾难。譬如这起灾难就是明证——板房太简易,“弱不经压”,一片不大的土墙倒塌,就足以覆盖和压垮这座所谓的“房子”。抑或说,在暴风雨中,居住在板房里的若是企业领导或官员的妻女,试问,他们会安心入睡吗?恐怕早冒着暴风雨将其转移到安全居所。
由此可见,青岛发生的这起因暴雨致挡土墙倒塌酿成的悲惨事故,是“天灾”也是“人祸”。一者,工人们原本不该居住在板房里。板房可以放器械工具,可以当临时办公点,但不能当成住所,供工人们一年四季栖身。现实却是,在很多用人单位,工人们住的是板房,甚至是临时性工棚,冬冷夏热,却无人管问。二者,多年来,因暴雨导致墙塌、覆压简易房(工棚)造成伤亡的事故,在全国乃至青岛并非个例。但这些惨痛的教训,为何没有让一些地方官员和企业领导绷紧安全这根弦?是没有充分估计到,还是心中无视职工生死与权益?我看应是后者吧!否则,他们不会长期让工人们居住在板房里,也不会在暴雨来临时,对工人的居住安全连起码的警示和防范措施都没有!
因此,要杜绝类似悲剧的重演,就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惩,以儆效尤。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维护职工权益,督促企业拿职工的权益当回事,不能让工人们总是窝在工棚或板房里,卑微地活着。笔者还建议地方官员多与工人一起体验生活,如一同吃住,感受工人们的生存状况,进而主动改善其工作条件和居住环境。
面对在暴雨中被压死在板房的18条生命,与其装模作样搞“马后炮”式的拉网式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还不如反思当下一些工人们权利的缺失与生存状况的恶劣,并在制度设计与安排上,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改善工作条件和生存状况,让职工干得体面,活得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