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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找驾校“报销”4700万,执法犯法还是腐败?

蒋萌

2014年05月08日09:0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被曝从2007年开始,从当地景安驾校“报销”4700多万元。这些款项,大多数是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购买车辆等名义支出的,甚至还有以住房公积金名义转走的现金。随即,江西省公安厅表示“高度重视”,已派专人调查,将根据结论,依法严肃处理。

此事说来并不复杂,景安驾校的前身是景德镇公安局创办的“公安驾校”,是公安局的创收单位。但是,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施行,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面对法律禁止管理与执法者涉嫌“瓜田李下”,景德镇公安局表面上发文与所办驾校脱钩,实际却还是驾校的后台老板。后台老板要花钱,驾校自然得报销。

景德镇公安局的理由是“办案经费紧张”。实际情况却是,相当多的支出与办案没有关系。从报账单据看,既有购物卡,也有礼品瓷,还有演出费,甚至公安局还以驾校名义买了十几辆小车。不禁要问:有多少钱被公安局拿去不务正业了?又有多少开支可能涉及“类腐败”?景德镇公安局身为执法者,公然违背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不是执法犯法吗?公安局开办的驾校,其驾照通过率是否“正常”?有无存在考试“放水”嫌疑?会不会沦为“马路杀手”的帮凶?这些问题都有待查明。

有了驾校这棵“摇钱树”,公安局按说可以一直摇下去,为什么“卡壳”了?究其原因,是起了内讧。该驾校的校长黄某还有一个身份——景德镇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此人本质上是警察与老板“双肩挑”。去年4月27号,黄某父女二人,被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以侵吞国有资产,涉嫌贪污为由,予以逮捕。黄某坚称,驾校已经作了变更,属于自己个体经营,不存在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而景德镇公安局却向检察院反映,“目前该驾校的资产,均属我局所有”。简言之,公安局或许发现了黄某试图将驾校据为己有的企图,不惜自曝自身依然办驾校敛财,也要将黄某送入大牢。黄某也在反戈一击,将公安局的各种报销单据抖露出来。意思是,你不让我活,我也不让你好过,大家鱼死网破。这何尝不是“狗咬狗”的丑剧?这后面又能顺藤摸瓜查出哪些腐败?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景德镇公安局于2012、2013年将驾校的1350万元上缴财政。公安局又不是盈利企业,为什么要给财政缴钱?这是否说明当地政府也对公安局私下办“三产”心知肚明、默许认可?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江西方面调查违法违规时,范围理当扩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违法的执法者,将如何处置,人们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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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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