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消息,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程孟仁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近年来,交通系统官员密集落马,交通领域已成为腐败高发区。据不完全统计,从1995年河南交通厅原厅长曾锦成落马以来,至今全国已有14名省级交通运输厅厅长落马。( 4月25日人民网)
自1995年以来,河南、四川、广东、贵州、江苏、安徽、云南等省市的14名多交通厅长因为经济问题受到查处,有的地方甚至连续几任出问题,交通厅长的腐败似乎成了一种“滑铁卢”魔咒。
在中国基础建设投资迅速增长的今天,交通系统内部出现这么多腐败分子,已无法用“偶然”来解释。总结十余起案件的经验教训,我们不难看出,招投标环节的暗箱操作、相关制度的不完善、法律法规的缺失、领导的权力滥用、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监督都是造成交通系统腐败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笔者认为,要有效防止每年上万亿的投资蛋糕被交通部门内部的硕鼠侵蚀,前提是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只有尽快实施以项目、资金、市场互相分离、彼此制衡的交通投资体制改革,不断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构筑起反腐的有力堤坝。
可喜的是,中央和各地都意识到了这一点,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如河南省提出限制交通厅大权独揽的局面,实行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共同负责,相互监督的“三足鼎立”式管理体制;深圳市按照投融资体制“投资、建设、运营、监管四分开”改革原则,实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代建制” 。
此外,还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行政领导具体从事微观的市场经济活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模式,在市场不规范的和监督缺失的情况下,如果自律不够,就可能出现建设项目和资金个人化。现在对一把手的监督,更多是靠自觉,而管理权力过于集中,重大事项的决定未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必要的民主决策议事程序,“一言堂”现象严重,监督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大范围发扬民主、牵制权力、加大监管力度,才是有效防止发生类似案件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