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上海街头的一线巡逻民警开始两两搭配地佩枪巡逻,持枪民警被要求必须在3至5分钟内到达现场。从5月1日起,广州也将全面展开民警佩枪巡街。联系到全国公安机关从4月起开展的武器警械专项训练,警察带枪上街巡逻预计将是许多城市的常见情景。
过去巡逻民警在执行日常任务时并不携带枪支类武器,突发性犯罪事件发生时,尽管基层民警可能最早抵达现场,却要等待特警等持枪警力到达才能更有效处理。昆明暴力恐怖事件中一个细节常被人提起:特警抵达现场后,果断向正在实施暴行的歹徒开枪,才遏制了事态进一步恶化。如果多了解一下近些年的警务新闻,不难发现,要求警察用枪的情况呈增多趋势。一些恶性犯罪事件要求警察必须开枪处理,有时开枪越早,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越小。
警察佩枪不仅是保护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维护执法尊严的需要。根据中国警察网公布的近年公安民警因公伤亡情况特点,暴力袭警已成为民警因公负伤的主要原因。截至2013年2月,5年内全国因暴力袭击而负伤的警察共计5450人,占同期负伤民警总数的32.4%。在过去,交通事故等非犯罪因素是造成民警因公伤亡的主要原因,而现在这类原因的比例在逐年下降,犯罪事件本身正成为威胁警察安全的主要因素。
从全球范围来看,加大基层民警的武装实力是各国应对复杂治安形势的一致选择。且不论民间枪支泛滥的美国——在那里,警察执勤不带枪才是怪事,以文职警察主导、日常执法不携带武器的英国,提高警察武装化程度也成为英国警方近年来的改革方向。除了北爱尔兰、国防部和民用核能这三个特定部门的警察被要求常规武装化,英国还实施了授权持枪警察制度,并有专门的使用武器联合常设委员会为警察用枪问题制定具体政策。
当然,巡逻民警佩枪是落实警察用枪权的第一步,接下来要更加规范的是什么样的警察可以佩枪。江苏警官学院发布的报告指出,由于长期不用枪,有些民警连枪支的分解结合都忘了,25米半身固定靶“打光头”的大有人在。在进行培训时只打固定靶,甚至实弹射击时装子弹和退子弹都有专人负责,受训民警只管扣扳机——这样的培训,并不能适应现实中复杂用枪环境的需要,当下开展的武器警械专项训练,给一些不熟悉枪支的警察提供了补课的机会。对于经过严格培训仍然不合格的警员,有必要分配合适工作岗位暂缓配枪,直到培训合格为止。
根据各地区不同的治安形势,民警配发枪支的授权范围也应当制定不一样的细则。比如在英国,配发枪支的授权包括特定授权和长期授权,不仅机场、核设施和武装反应警车中的警察拥有长期授权,执法环境特殊的北爱尔兰还为所有培训合格的警察长期配发手枪,上下班时间均可携带。我国东西部、内地与边疆民族地区治安形势不同,民警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可以带枪,必须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制定不同范围度的授权。
扩大警察随身佩枪范围,不仅需要警方做好相应准备,也应让人民群众普及警察可能开枪的法定情形。《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了可以使用武器的15种情形,随着民警佩枪比例扩大,未来也许会有更严格规范出台。普通人了解这些情形,一方面可以监督基层民警用枪,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自己规范行为,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在发生犯罪事件的现场遭到误伤,甚至被执勤民警误判。
警察随身配枪,本身就是展示执法形象的举措,也是警察权中天经地义的组成部分。在目前日益复杂的治安形势下,佩枪执勤无疑能够更好地保护群众。各地警方将武装警力全面前移的行动,展示了公安机关有效应对突发性犯罪事件的实力与决心。对此,社会各界应予以支持,在帮助警方维护良好执勤环境的同时,监督好警察带枪期间的各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