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新民晚报:防止法官吃请可不是玩笑

赵 勇

2014年04月22日15:15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防止法官吃请可不是玩笑

  热闹了好几天的“河南高院院长要求考核庭长做饭”一事昨日有了最新消息——河南高院官方微博澄清说,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只是提倡基层法庭庭长学会做饭,旨在防止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目前,河南基层法院考核不包括庭长是否会做饭。

  高院方面说,考核不包括庭长是否会做饭,但也是在昨天,有报纸发表详细报道说:在张立勇发表了关于“庭长做饭”的谈话后,南阳市中院已经召开会议提出具体方案,把“法庭庭长会做饭”作为评选优秀法庭和庭长的条件。南召县法院院长曾凡振则提出用一个月时间培训庭长,仍不会做饭的调离。内乡县法院院长柳殿奎更是提出,庭长做饭要作为当前法庭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果真像河南高院所说,张立勇不是“要求”而是“提倡”,那么,这些地方法院的“做饭工程”真有盲目唯上之嫌,这样的法院要完全做到排除长官意志,一切以法律为准绳,实在有点难。

  当然,我们还是愿意相信河南高院所说,张立勇院长是提倡而不是要求庭长会做饭。但这样的提倡,果真能防止一些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吗?

  恐怕不能,哪怕庭长的手艺练得跟大厨一样也没用。一来他本人未必会因此拒绝当事人的吃请,二来其属下的法官也不会因为庭长的手艺好就不去吃当事人的饭。只要当事人饭局潜藏的利益还在,只要法官还想着接受吃请,他们的步子就不会停下来。真要想防止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就应该编织更严密的监督问责网,让法官们根本不敢乱来,而不是提出一个近乎玩笑的“庭长做饭防吃请”。

  事实上,不管张立勇当时是如何表述“庭长做饭”,作为河南高院院长,他特意提到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这个话题,说明现实中确有一些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在觥筹交错中拿法律换自己的利益。也许“庭长做饭”只是个玩笑,但一些法官热衷于吃当事人这一现象,却不是玩笑。既然张立勇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那么,最现实的期待就是,河南高院能在制度化防止法官接受吃请上面有所突破,真到了法官时时刻刻担心会踩到制度红线的时候,提倡或者要求庭长学会做饭,还有辩解的必要吗?

分享到: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相关专题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